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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2-17 记者:李薇薇 来源:经济参考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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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今年7月,浙江省交通厅原厅长赵詹奇因利用职务之便,在工程招投标等方面多次收受贿赂并为有关企业谋取利益,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这只是我国检察机关查办城镇建设领域商业贿赂犯罪的一个典型案例。记者日前从最高人民检察院了解到,2007年以来,最高人民检察院为深入推进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召开了全国检察机关开展查办城镇建设领域商业贿赂犯罪案件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开展查办城镇建设领域商业贿赂犯罪案件工作,并以此作为推动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重要切入点,在全国掀起了查办城镇建设领域商业贿赂犯罪的风潮。1月至10月,全国检察机关已立案侦查城镇建设领域商业贿赂犯罪案件4240件,其中,5万元以上大案3039件,查处案件的涉案金额高达6亿多元。 据了解,针对商业贿赂犯罪出现的新情况、新动向、新特点,特别是城镇建设领域权钱交易行为比较突出的问题,最高人民检察院充分调查论证,严密组织部署,专门制定下发了《全国检察机关开展查办城镇建设领域商业贿赂犯罪案件工作方案》,加强对城镇建设领域商业贿赂犯罪案件的分析,总结发案规律、环节、原因及对策,指导各地办案,并通过对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副局长殷某涉嫌受贿案等20件重大典型商业贿赂犯罪案件挂牌督办,促进和带动了整体办案工作开展。 重庆市检察院与重庆市建委联合下发《关于在查处职务犯罪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通知》,对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完善职务犯罪案件线索移送机制,建立移送案件线索备案制度,建立办案协查机制等做出了规定……此外,在查办案件的过程中,各级检察机关还注意加强与建设、国土、银监、税务和纪检监察、工商、审计等部门的协作,建立情况通报、线索移送、案件协查、信息共享等协作配合机制,有力地推动了查办城镇建设领域商业贿赂犯罪案件工作的开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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