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2007-12-07 本报记者:朱薇 来源:经济参考报 |
|
|
从一个只有小学文化的农民到帮助全国农民工维权的律师,他成为“打工仔的保护神”;曾经被深圳有关部门认定为“非法执业”,他的名字却最终被写入该市政府文件中,认为其代理的行政诉讼官司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政府依法行政……全国法制宣传日里,“农民工律师”周立太用一句话总结了自己12年来执业感受:“国家法治进步让我的路越走越宽!” 周立太的家乡重庆开县是劳务输出大县,家乡人在外打工常常遭遇被欠薪、因工致残等却不知该如何维权,1996年已获得律师资格的周立太决心用法律为乡亲们讨说法。 到了深圳,民工们遭到的非人对待远远超出周立太的想像,他告诉记者:“当时由于企业恶劣的工作环境和无休止加班,深圳每年有近万名青年民工因工伤残,而当时的法律没有对赔偿对假肢更换费作出规定,打工者断一只手仅能获赔3.3万余元。”随后,周立太代理了王琼等数百名因工伤残民工状告深圳社保部门的官司,最后使他们每人获得了21万元赔偿。 接下来的3年多里,周立太共代理这类工伤赔偿案件200多件。1999年,深圳市正式对《工伤保险条例》进行修改,明确规定劳动者因工致残可获得假肢更换费赔偿,结束了打工者断一只手仅能获赔3.3万余元的历史。 2001年,吴雪等56名中国女工被韩国企业老板非法脱衣搜身,令全国震惊,周立太便是这全国第一起农民工人身侵权案的代理律师。“过去,外来劳务工者在新的经济体制、社会结构中处于弱势地位,与用工企业和当地政府处于不平衡的地位,他们的权益往往被不自觉地忽视。这起官司的意义已远超出诉讼本身,是中国公民法制意识和国家法制逐步走向浓厚和健全的表现。”周立太说。 代理56名女工被搜身案,经过百余家媒体的报道,几乎全国都知道了农民工律师周立太,也让周立太走向全国承担起为更多的民工维权的责任来。截至目前,他先后受理农民工案件8000多件,案源遍及除西藏外全国所有省份的农民工劳工案件。 然而这个全国闻名的农民工律师在1997年还被深圳有关部门认定为“非法执业”,但经过时间的检验,他的名字在2000年被写入深圳市政府文件中——“在1996-1998年行政案件中,政府的败诉率达到95%以上,在周立太等律师代理的外来工因不服工伤赔偿等案件推动下,到2000年政府的败诉率只有20%。”这样的文字表述说明政府承认了周立太代理的行政诉讼官司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政府依法行政。 总结12年的执业经历,“农民工律师”周立太感触地说:“推进法治化是降低社会冲突、缓解社会矛盾的有效途径,国家法治进步、社会维权意识增强让我的路越走越宽!"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