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事坛]“封公务车”最终要靠法
    2007-11-30    作者:鹰笛    来源:经济参考报
  从2008年1月1日起,吉林省公务用车将实行节假日封存制度,严格公务用车使用批准和登记制度,减少公务用车出行次数,提高使用效率。吉林省节假日封公车的“前奏曲”,是日前吉林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直机关节能降耗工作的通知》,即是说公车节假日封存制度是以节能降耗的名义。
  不错,公车在节假日封存显然会起到节能降耗的作用。然而,我们不能忽略一个事实:节假日封公车不仅可以起到节能降耗的作用,更关键的是可以预防公车私用。清明节公车扫墓,风景区公车旅游,池塘边公车垂钓,婚丧嫁娶场所公车服务,孩子上学公车接送……公车私用已不简简单单是占小便宜的问题,它不仅是奢侈浪费的代名词,而且成了“官位的炫耀”。这种流动的腐败广告,极大地损害了政府和机关干部形象。
  分析起来,之所以禁止公车私用的各类文件落实的效果不尽如人意,原因除了官员利益团体缺乏自律外,最根本的还在于这些规定不是国家法律,缺少约束力。对于政府浪费行为的釜底抽薪之策就应当是完善法制,只有法制机制的强制力才能约束政府权力,达到强化监督,遏制腐败,提高绩效的效果。因此,立法机关应尽快出台“反不良财政支出法”。事实上,在许多国家都有相应的立法约束,政府以及官员如果出现奢侈浪费的行为,马上就会遭到议会的质询和议员的弹劾。只能以法律的名义才能真正落实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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