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事坛]告赢车管所的经济意义
    2007-11-16    鲁蒙    来源:经济参考报
  今年3月7日,深圳市民樵彬前往深圳市车管所,申请办理新的驾驶证被拒绝,理由是“没有提交驾校培训记录”。樵彬于是把车管所告上法庭,近日深圳法院判定驾照申领无须通过驾校报名。
  申领驾照必须通过驾校报名,个人申请不受理,不管出台这个规定的初衷是什么,其荒唐性都不言自明。现在法律终于把本应属于公民的权利悉数奉还叫人感到欣慰。这个行政判决书除了法律意义,也具有经济学意义。
  现在消费不振,除了许多百姓目前收入过低这个客观事实之外,各种行政许可给民众带来的支出也是一个重要原因。就拿申领驾照必须通过驾校报名为例,深圳市驾校培训价格从3980元到5980元不等。这是一笔不小的数目。深圳市每年参加驾校培训的超过10万人,培训费高达数亿元。如果算一算全国的总驾校培训费,将是一个惊人的数目。假设有一半的人通过自学途径掌握,那么节约的费用自然可能用在其他消费上。
  除了驾校培训费之外,行政许可性收费或行政许可给民众带来的额外支出,还有很多。如,一些地方规定私家车挂牌要收费。据报道,全国有7000多件“红头文件”被作为行政收费依据,而严格意义上的法律不过30余件;2005年全国行政事业性收费总额达4000多亿元。
  如果取消这些大量的行政许可性收费,每年理论上将有几千亿涌入消费市场。就算不进入消费市场而进入资本市场,能在很大程度上缓解眼下的中小企业资金短缺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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