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上海电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22日对上海首例“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被告人许凌江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许凌江原是上海昊月投资咨询公司总经理。2007年1月,他在四川省富顺县李桥镇花鱼村,以每亩218元的价格受让了157亩林地的使用权。此后,在未经林业部门的审批、未取得林权证的情况下,他以上海昊月投资咨询公司名义,将其中147亩林地使用权,以每亩4980元的高价销售给十多名客户,敛财获利达70多万元。 2007年5月10日,在自知无法蒙混过关的情况下,许凌江主动至公安机关交代了犯罪事实。法院认为,许凌江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特别严重。同时,鉴于许凌江能主动交代犯罪事实,有自首情节,主观恶意较轻,法院作出了减轻处罚。除判处许凌江有期徒刑外,法院还对他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追缴的赃款人民币70万元予以没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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