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房管干部违规发放产权证被定罪
    2007-07-13    记者:范春生    来源:经济参考报
  本报沈阳电 沈阳市苏家屯区房产产权监理办公室以杨国云为首的4名干部,在为一房地产商开发的别墅办理房产产权登记时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其恶意登记的行为被复核通过,违规发放产权证。开发商进而获得住房按揭贷款,最终给银行造成损失2224万元。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法院日前一审认定这4人的行为构成玩忽职守罪,均判处缓刑。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4年1月至11月,辽宁佳地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套取银行贷款,在开发佳地园别墅时虚设阎丹等20名购房人及相应的购房结算单、商品房销售发票、准住通知单等相关资料,由公司经办人王淑华持这些资料到沈阳市苏家屯区房产产权监理办公室申办房屋所有权证。在这期间,被告人杨国云对申请人的恶意登记行为没有发现。被告人朱英勇在申请人提供的复核要件不齐全或者要件虚假的情况下,对其恶意登记的行为也没有发现,予以复核。被告人李红专没有按规定要求对开发商提供的平面图到现场逐一核实。被告人唐连海没有按规定要求申请人提供委托书、商品房买卖合同等必备要件,予以接件和初审。最终,为辽宁佳地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虚构的阎丹等20户发放了产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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