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事坛]让“带头大哥”推动有罪推定
    2007-07-13    叶雷    来源:经济参考报
  “带头大哥777”博客的博主王晓,目前已被吉林省警方控制。此次是由证监会同公安部联合督办,据称王晓违反了证券法以及涉嫌非法经营,涉案的金额高达数百万元。
  郎咸平总结中国股市,说中国股市是一个消息股市,是一个内幕交易严重的股市。中国股市一日走不出消息市,中国就不可能造就真正的股民,就不能成就中国的巴菲特。
  为什么美国的股市步入了正途,郎咸平把功劳归在美国证券监管实行的有罪推定原则。证券监管有罪推定又叫辨方举证,也叫举证责任倒置,上市公司、股票经纪咨询人员除非你能证明你清白,不然就是有罪。因为自证清白很难,所以才使得市场上没有人敢操纵股价,没有人敢内幕交易。
  郎咸平还举了一个例子。事情发生在香港,万利酒店要卖给万毫酒店。有个香港人跑到美国,在要公布这个信息前一天上午,买了一亿多股万毫酒店的股票。到了一公布好消息,他就赚了一千多万美金。可是,第二天,美国的警察就敲他的房门没收他的护照。什么原因?内幕交易。他马上找律师。没想到,他的律师告诉他:“你要向美国证监会证明你在买这支股票的时候你不知道第二天下午要有好消息公布,证明不出来,那你就是有罪。”没办法,这个香港人除了把赚的钱全部还给了上市公司以外,还交了一两千万罚款被驱逐出境。
  在没有法律支持的条件下,对“带头大哥777”还不适宜实行有罪推定原则,但希望从“带头大哥777”的案件中找到一些支持证券监管“有罪推定”的证据,以促使“有罪推定”早日成为中国证券市场监管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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