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郑州电
记者从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因为给房地产公司策划的销售方案违法,日前郑州一家咨询公司被判赔偿其委托公司损失。
2004年10月31日,新乡盛润房地产公司与郑州住友咨询公司签订了一份策划及销售顾问合同。住友公司为盛润公司进行策划和销售,其推出的“迎双节好礼成串来必中[盛润城市印象]”彩页宣传中称:凡在2004年12月16日—2005年元月30日买房者均享受5000元优惠,另可参加转盘赢大奖,一等奖10000元组合家具;二等奖8000元背投彩电等。
2005年1月25日,新乡市工商局以盛润公司设置奖项超过5000元,属于抽奖式销售活动,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遂作出停止违法有奖销售活动、罚款5000元的决定。随后,双方发生争执。
法院经审理认为,由于咨询公司的策划方案违法,受到处罚,对此应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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