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车侵权第一案”开庭
    2007-06-11    记者:李京华    来源:经济参考报
    本报讯 受汽车行业普遍关注的德国尼欧普兰汽车有限公司诉中大工业集团公司、盐城中威客车有限公司和北京中通星华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案,日前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中大工业集团公司的代理律师当庭否认了本公司有生产和销售被诉侵权客车的行为。
    尼欧普兰认为中大工业和中威公司生产和销售的A9系列客车侵犯了本公司所产“星航线”大客车的外观设计专利权。庭审中并没有对两车的外观设计上有哪些相同点和不同点进行太多的纠缠,而是针对中大工业是否生产和销售了A9客车进行了长达两个多小时的质证。中大工业称其从来没有生产和销售A9大客车的行为,只是将自己享有的A9客车外观设计专利授权给了中威公司使用。
    中威公司则打出了“自主研发”这张牌,称A9客车是自主研发。此外,中威公司还打起了“外观设计专利无效”牌,代理律师提交了一本德国汽车杂志。律师认为,在“星航线”的外观设计专利受到保护之前,德国汽车杂志就已经将此车型公之于众,在这情况下依据法律规定此外观设计专利应被宣告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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