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政府不公布房价吃官司
    2007-05-14    记者:张洪河    来源:经济参考报
  本报石家庄电 河北省邯郸县安居社区东柳林村8户村民房子要被拆迁,开发商给出的补偿价格却是按照4年前的标准定的,造成他们“吃了大亏”。而“标准滞后”的原因是当地政府部门在2003年后就没有更新过作为补偿参照依据的房地产市场价格数据。8家被拆迁户为此状告邯郸县政府和邯郸市政府行政不作为。
  被拆迁户之一的李跃安说:最初给出的价格仅为850元/平方米,跟实际差距太大。随后,他们以购房者的名义到开发商的销售部去问价,销售人员答复:每平方米市场价在3400元至3900元。补偿价格相差甚大,问题就出在2003年后邯郸县政府未能公布最新房价数据。村民们还找到了《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其中明确规定:“市、县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部门应当根据当地房地产市场交易价格,至少每年定期公布一次不同区域、不同用途、不同建筑结构的各类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为此,8名被拆迁户在行政起诉中要求被告履行《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规定,公布原告所处位置的房地产市场价格,以备房屋拆迁评估时参照使用,并承担村民们的诉讼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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