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作家诉福克斯侵犯著作权
    2007-04-16    记者:王海鹰 程志良    来源:经济参考报
  本报东营电 当美国就中国知识产权问题向世贸组织提出贸易诉讼时,中国一名科幻作家以同样的理由将美国20世纪福克斯公司告上了法庭。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11日开庭审理该侵权案。
  这名叫李建敏的作家称,福克斯公司2004年完成的科幻灾难电影《后天》剽窃了他的两部影视科幻文学剧本《岁点》和《陨冰》的主题创意及剧情要素,侵犯了他的著作权。
  记者在庭审现场看到,原告方是李建敏及其代理人,而坐在被告席上的有5人,既有福克斯公司的代理人,还有《后天》的中国合作合同发行方华夏电影发行公司、中国电影集团、广东泰盛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代表及代理人。
  双方争议、质证的焦点问题有4个方面:一是李建敏是否是《岁点》和《陨冰》两部作品的著作权人,以及两部作品的完成时间及公开发表时间;二是福克斯公司制作的《后天》是否侵犯了李建敏的摄制权、拍摄权;三是中国合作合同发行方华夏电影发行公司、中国电影集团、广东泰盛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是否侵犯了李建敏的发行权和销售权;四是李建敏因本诉讼发生的费用6900.04元是否应由被告承担。
  李建敏说,《后天》作为一部事件性科幻电影,其故事主题及剧作结构、主要情节的设置、场景的安排、人物的对白、道具的设计运用等都和他的作品有众多实质性雷同点。他说,据不完全计算,按分镜头计算雷同点高达308处,人物对白与原告作品相同语境的语言描述就有26处以上。
  他将福克斯公司、《后天》导演兼编剧罗兰·艾默里克以及发行、放映以及出售电影拷贝和VCD电影版的5家中国公司列为被告,要求法院确认被告的侵权行为,并由被告承担诉讼费用。
  福克斯公司特别授权的上海华诚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杨军在法庭辩论时说,电影中一些画面与剧本相似,是因为对洪水、风暴、冰川等灾难场景的描述,都大致相似,不具独创性,任何一个作者都会这样描述这些现象,因此不构成侵权。
  杨军在庭审表示:“据我所知,这是福克斯公司第一次接到中国作者的侵权起诉。所以福克斯公司对这一案件非常重视,要积极维权。福克斯认为自己不构成侵权,我们对《后天》享有著作权,对方没有证据证明福克斯公司接触了他的作品。”
  李建敏在庭审后对记者说:“我起诉福克斯,没有要求巨额赔偿,只是主张侵犯确认。我不想成为名人,也不想成为百万富翁。我相信法律是公正的。”
  据介绍,东营中级人民法院高度重视这一涉外案件,并早在去年立案时就确定了开庭日期。2006年3月,李建敏向法院提起侵权诉讼。2006年4月26日,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这起案件。
  山东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崔立红说,以前知识产权纠纷多发生在国内两个主体之间,或是国外公司起诉中国方面侵犯专利、版权,最近一些中国公民和公司起诉外国公司侵权,说明中国人保护知识产权的国际意识在不断增强。
  他认为,中国法院将根据“履行承诺、严格司法、适度保护,对知识产权中外当事人一视同仁”的原则,依法公正地审理这起案件。
  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涉外知识产权案件增多。据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透露,该院在过去5年中共受理4535件知识产权案件,其中涉外案件981起,占案件总数22%;知识产权行政案件外方当事人胜诉比例约60%,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外方当事人胜诉比例约80%。仅2006年12月27日,北京市一中法院就有17起涉外知识产权案件公开一审宣判,涉案的13家外国企业包括20世纪福克斯公司、华纳兄弟、迪斯尼、美国辉瑞和英国足协联盟等。它们均拿到了胜诉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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