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取ADSL账号获刑12年
    2007-03-19    记者:张舵 冯晓芳    来源:经济参考报
  本报讯 因盗取北京网通ADSL账号,并在互联网上非法出售,一名利用高科技手段作案的犯罪分子日前被北京市司法机关判处12年有期徒刑。专家说,这是一起非常典型的网络犯罪案件,值得警惕。
  经公安干警侦查后确认:被告罗东标自2001年5月至2005年12月间,在北京某公司工作期间,因履行北京网通与该公司的服务协议,作为技术服务人员被派往北京网通负责产品开发维护工作。在此期间,他利用工作之便,盗取了北京网通相当数量的ADSL账号,并于2005年4月到5月间,通过互联网发布消息后,以200元到1000元的价格,出售700余个ADSL账号获利10万余元,造成北京网通经济损失60多万元。
  北京市公检法机关的有关人士表示,这一案件具有鲜明的互联网犯罪特点,被告作案手段很高明,标的物为虚拟物,通过互联网完成,买卖双方不见面。北京网通新闻发言人李立涛说,互联网是虚拟世界,但不是没有法制的世界,任何利用互联网进行高科技犯罪的行为都将受到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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