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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2-26 记者:谢云挺 来源:经济参考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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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杭州电
温州人连某伙同他人生产6000多个假冒的“LV”路易威登皮包被查。日前,温州市鹿城区法院按照被侵权产品的真品市场中间价格,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连某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
据了解,公诉机关向法庭提供了一份温州市涉案物品价格认证中心按照被侵权产品的真品市场中间价格计算其非法经营额的结论书,鉴定平均每个皮包6960元,总价为4447.68万元人民币。被告连某认为,对涉案皮包的估价偏高。
法院审理认为,根据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侵权产品没有标价或者无法查清其实际销售价格的,按照被侵权产品的市场中间价格计算。因此,公诉机关提供的按照被侵权产品的真品市场中间价格计算其非法经营额鉴定结论书可作定案依据之一,作出如上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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