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牛酒业”搭便车赔了400万元
2007-01-08 记者:李京华 来源:经济参考报
本报讯 内蒙古知名乳品生产企业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的“蒙牛”商标于2002年被国家商标局认定为驰名商标,这个驰名商标却遭遇到严重的“搭便车”侵权。
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蒙牛酒业有限公司因在其生产的奶酒商品上突出使用“蒙牛酒业”,并故意对外宣称“蒙牛乳业”与“蒙牛酒业”是一家,被“蒙牛乳业”以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为由诉上法庭。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日前作出一审判决,“蒙牛乳业”胜诉,并获赔经济损失4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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