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万元摄影作品侵权案在宜昌市开庭
    2006-12-18    记者:万栋 郭嘉轩    来源:经济参考报
    本报讯 4日上午,《中国长江三峡写真长卷》侵权案在湖北宜昌市中院开庭,原告索赔120万元。
    《写真长卷》是徐为民、杨铁军等四位作者于2003年在三峡水电站关闸蓄水之前航拍完成的,用1200多张反转胶片连接而成。这部作品真实地记录了长江三峡从宜昌城区至奉节的原始地貌,获得了“第二十一届全国摄影艺术展”优秀奖,并于2005年被中国三峡博物馆永久性收藏。2006年,三峡旅游公司等九家企业以长江三峡旅游联合体的名义,向全球推出广告营销活动,复制、发行了《中国长江三峡写真长卷》大型画册的航拍摄影作品。
    杨铁军等原告认为,九被告擅自、无偿使用这件拍摄制作投入巨大(直接成本达55万元)的作品,直接用于商业广告并可获取经济利益。依据《民法通则》和《著作权法》的规定,九被告已经共同侵犯了原告的著作权,应当承担连带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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