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知识产权鉴定生意好
    2006-12-11        来源:经济参考报
    本报银川电 宁夏今年在西北地区成立首家知识产权司法鉴定中心,填补了知识产权司法程序中的一个空白,本区及陕西、甘肃、内蒙古等周边省区的多家单位前来鉴定。
    知识产权司法鉴定,是对被控侵权的产品或技术和知识产权保护的产品或技术,其特征是否相同或等同,技术转让合同标的是否成熟、实用,是否符合合同约定标准,技术合同履行失败是否属于风险责任等进行认定。
    宁夏知识产权司法鉴定中心成立虽仅几个月,已完成鉴定4项,并有几项在进一步调查取证的鉴定中。今年8月,该中心接受宁夏康亚药业公司的委托,就该公司生产的氯霉素滴眼液是否落入山东正大福瑞达公司的“氯霉素滴眼液”发明专利的保护范围进行了鉴定,鉴定结论为否定,使该案很快进入诉讼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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