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广州电
在经历了一年零七个月的羁押、侦查与审查起诉后,原健力宝集团董事长、总裁张海涉嫌职务侵占与挪用资金一案,2日上午在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根据佛山市检察院的指控,张海在任职健力宝集团董事长、总裁期间,涉嫌利用职务便利,侵占公司财产人民币1.2亿余元,涉嫌挪用健力宝资金9400余万元。健力宝集团对此指控未持异议。
张海因涉嫌上述经济犯罪于2005年3月24日被警方刑事拘留,当年4月30日被检察机关正式批准逮捕。在被法官问及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是否有意见时,张海坚称其自己是清白的,起诉书的指控与事实不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