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因被媒体报道“开车撞人不赔偿”,央视女主持人文清以名誉侵权为由将重庆商报社告上了法庭。
据了解,2006年4月1日《重庆商报》刊登了一篇名为《车祸后不接电话也不赔偿 央视主持人文清跩什么》的报道。
原告代理人称,作为官方媒体的重庆商报社在看到网上议论后没有核实该事件就在其网站上刊登了有关原告“开车撞人”的不实报道。被告所发布的不实内容,导致其他媒体更大规模侵害原告名誉权,致使不了解真相的受众对原告产生了极大的误解、甚至是反感。因此,要求重庆商报社刊登致歉声明,同时提出2万元的经济损失和10万元的精神损害赔偿。
被告代理人辩称,在其发表这篇文章之前,己有诸多网站对此进行了议论及网友的跟帖,他们只是对这件事向文清进行采访时未接到答复这样的一个事件进行报道,而不是对文清车祸事件进行报道,故不应被看作是对文清名誉权侵犯的肇事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