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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8-28 本报记者:姜敏 来源:经济参考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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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日前在沈阳采访时发现,在资源严重匮乏的今天,作为“破烂儿”的再生资源犹如巨大的“金矿”等待挖掘,但却因管理不力滋生许多新的社会问题。有关人士呼吁,应把再生资源利用纳入依法管理轨道,让这一“富矿”真正造福于民。 据沈阳市再生资源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谢玉岩介绍,沈阳市是一座以重化工业为主的城市,不但资源消耗量大,而且产生的再生资源量也相当巨大。据统计,沈阳市每年产生各种废旧物资约500万吨,其中黑金属(铁)250万吨,有色金属30万吨,各种纸张100万吨,塑料70万吨,价值在150亿元以上。 然而,回收这些再生资源的网点虽然多达1300多个,仅有153户达到商务部认可的标准,占11.6%。尚有3400个流动回收车俗称“倒骑驴”,走街串巷收购废品,96%的从业人员为外来务工人员,大多人无手续经营。
据了解,目前,沈阳市回收站点存在布局不合理、扰民现象严重、污染环境等诸多问题。由于再生资源行业门槛低,从业人员素质整体偏低,众多的“破烂”收购点给人的印象是脏、乱、闹。有的沿街叫喊,严重扰民。有的回收站设在居民区内,对废旧物随意拆解,产生二次污染。再加上再生资源本身的特殊性,极易滋生顺手牵羊、蓄谋偷盗等社会治安问题。有人形容回收“游击队”是散兵作战,“有人就收,没人就偷”,城市里经常丢井盖子,企业的废旧物资等,均为流动回收者所为。 据业内人士介绍,这些再生资源光回收还远远不够,必须经过筛选分类、运输、粗加工和精加工这些程序,才能变废为宝。但由于沈阳加工能力差,一些加工利废企业均属“小作坊”式经营,目前“金矿”的利用率只有30%,70%的再生资源经粗略分选后流入山东、河北、河南等省。另外,一些加工利废企业没有符合国家标准的固体焚烧和污水处理设备,不能封闭经营。为此,沈阳关闭了53家环保不达标的加工企业,而沈阳的企业所用原料不得不从外地购进,如康平塑料制品厂80%的原料要从外地进,外地利废加工企业从沈阳每吨3000元进货,经精加工后再卖康平塑料制品厂每吨要9000元,利废加工企业的利润相当可观。 据沈阳市秋实物资回收连锁有限公司董事长赵强介绍,千万不能小看这些废旧资源,用一吨废纸可出800公斤再生纸,节约木材4立方米、节电512度、节约纯碱4吨、节水47立方米,降低74%的空气污染,降低35%的水污染。现在的新闻纸、课本、名片纸、包装纸都是用再生纸加工的。 业内人士指出,在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我国资源总量和人均资源占有水平相对较低,经济不断发展和资源要素紧缺有矛盾日益凸显。在严峻的现实面前,必须按照发展循环经济的理念重视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工作。为此,我国选择25个城市进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试点,沈阳被列为试点城市之一。 “试点才刚刚起步,阻力仍然不小。到目前为止,沈阳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的龙头企业——秋实公司已发展标准化的城乡连锁回收站112个,货场2个。这些回收站全部采用直营模式。下一步,将开展连锁加盟业务”。赵强说。
在成立仅有两个多月的秋实公司黎明站,记者看到这个经营面积77平方米的回收站,有市再生资源办公室的认证书,店外绿树成荫,店内环境整洁。居住在黎明社区的居民只要打个电话,20岁的店主黄小斌就会上门收购。虽说收的是“破烂”,但他的小店将废品进行分类,有金属类、黄板纸类、报纸书本类,堆放得整整齐齐,废钢铁和纸居多,每个月能收到五、六吨。 梁丹丁原在沈阳电冰箱厂工作,今年35岁,是一名下岗工人。为了生计,他承包了标准示范站点,一处位于大东区方家栏路34号三门的方家栏站,因地处新式住宅小区,交通便捷。除去房租、水电、人工、税收等费用,每月能收入两三千元。梁丹丁说,他的站不宰秤、不扰民,客源比较稳定,占70%至80%的都是“回头客”。 沈阳市112个标准回收站点经营面积均在70至100平方米左右,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证照,有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消防、安全、计量衡器等设施,有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并公示上墙。采取封闭式经营,回收的物品分类码放整齐,不露天存放、拆解、加工和焚烧。就连回收运输专用车都具有环保型、封闭式特点,载重量为3吨,实行封闭运输,逐步取代人力车和三轮车。 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属于“朝阳产业”,市场需求极为旺盛,因此,城市流动回收无须付出任何成本,仅靠一个人力车即可与规范的站点抗争,对整个再生资源市场冲击很大。记者采访时看到,在方家栏站的对面,就停着一台“倒骑驴”,该地区有6个社区,有营业执照正规经营的仅占10%至15%,其余均为无照经营,周围4个流动收购点,与正规回收站抢生意。“如果能整治一下街头‘游击队’,我们的生意能更好一些。正当经营要缴纳各种费用,一个月得交税500多元,还要交卫生费。流动收废品的什么费都不用交”。梁丹丁无奈地说。 业内人士呼吁,再生资源行业亟待立法,沈阳市政府虽然出台了《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办法》,只是一个地方法规,应将其管理纳入立法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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