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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经济活跃、民间资本雄厚的温州探索“全社会办大教育”的新路子,用民间资金力量来弥补政府财政对教育投入的不足,使民办教育事业蓬勃发展,形成公办和民办教育齐头并进的办学格局。此现象引起了国内外业界的强烈关注。
民间办学一年为政府财政分担10个亿
记者调查了解到,温州民办学校种类之全、数量之多,均居全国之首。目前每四个温州学生就有一名在民办学校读书。全市现有各级各类民办学校(含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职业学校、高校等)共1610所,在校生总数39.3万人,占全市在校生总数的25.6%。 温州市副市长陈作荣说,基础教育民办学校为政府分担了近1/5的财政负担。全市目前仅基础教育民办学校在校生就达33.5万人,如果这些民办学校再由政府承办,当年政府财政至少需要追加预算内教育经费10亿元。 在温州平阳县,每百名接受幼教的小孩,就有97个在民办幼儿园;每10名高中学生,就有六个在民办中学就读。据平阳县教育局局长王振中介绍,平阳的民办教育为政府承担了相当大的社会责任,为相对薄弱的地方财政分忧解难。全县民办学校3000多名老师,一年光工资就要开支一个亿。 王振中说:“在平阳县,离开了民办教育,基础教育就没有办法发展,甚至生存都成问题!自从民办学校创办以来,初中升高中比例逐年提高。现在初升高是95%,如果没有民办教育这一块,就会降到不足40%。如果没有民办幼儿园,全县学前教育可以说成了一片空白,两万多名幼儿将无处可学。” 温州市教育局局长林卫平说,从1989年普及初等教育到1997年普及义务教育,从2002年实现高等教育大众化到2004年普及学前三年到高中阶段十五年教育,温州教育事业实现了一次又一次的跨越式发展,每一步都离不开“民间的力量”,“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的办学目标、教学手段都是相同或相通的,所不同的只是经费的投入渠道,一个是政府拨款,一个是社会筹措。利用社会力量减轻了政府的财政压力,同样达到了普及与发展教育的目的,何乐而不为?”
民间办学成第二大投资热点
浙江省教育厅一位领导说,作为市场经济的先行者,温州率先进行教育投资和办学体制改革,民办教育的蓬勃发展,在相当程度上缓解了“上学难”问题,保证了温州能够用占浙江省11%的财政性教育经费支撑着占全省20%的教育人口。 教育经费投入不足一直是制约温州教育发展的主要因素,特别是生均教育经费指标落后,财政性教育经费比例偏低并长期居全省末位。温州市一位领导说:“由于人口众多、财政匮乏,温州市教育投入长期不足,在这种情况下,以政府财政长期独立支撑日益庞大的教育体系,不仅是不必要的而且是不可能的。” 而另一方面,温州市场经济起步比较早,民间资金充裕,居民储蓄存款多年来都在400亿元左右。富裕起来的温州人也迫切要求子女接受优质教育。这迫使政府下决心采取借用民间财力集资建镇和兴办机场等成功经验,依靠民间资金弥补教育投入的不足,大力发展民办教育。 1985年,温州市创办了第一所民办全日制学校——乐清七里港高级中学,从此社会各界纷纷把投资目光投向民间办学。温州以“保中间,放两头,活全局”为办学思路,积极推进民办教育的改革试验,逐步形成了市场需求主导、投资主体多元、办学形式多样和学校管理规范的民间办学特色,成为国内四种最富代表性的民办教育模式之一。 温州市民办教育的资金来源大致有集资、捐资和投资三条渠道,其主要的还是利用市场机制,通过国有民办、民办公助、股份合作、厂校联办等投资形式,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主党派、海外华侨和其他有识之士来投资办学。乐清市兴乐高级中学,当年就是由10位办学者投入资金500万元,贷款500万元,学生家长捐资26万元,共筹资1200多万元,建成校舍面积1.3万平方米,配套设施齐全的24个班级规模的学校。
据初步统计,到目前为止,温州民办教育仅基础设施投入就在60亿元以上。其中,固定资产总值在1000万元以上的民办学校就有52所,温州国际育英实验学校等三所学校投资总额均已超过亿元,“全市非财政性教育经费逐年增长,个别年份甚至超过教育总投入的50%。民间办学已成为温州继房地产后的第二大投资热点”。吴建军说。
“六个允许”和“五条新政”
温州市教育局局长林卫平说,温州民办教育发展走在全国的前面,关键的一点是当地历届政府出台的政策到位,扶持的力度大。这里把民办和公办学校都当做“亲生”的,没把民办学校当“外人”,许多优惠待遇同样落在了民办学校身上,各级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把民办教育纳入当地教育事业发展规划,为民办教育发展留有余地和空间。 在民办教育促进法颁行之前的多年时间里,温州政府在争论中顶住了压力,坚持从实际出发,给予民办教育六个“允许”:即允许民办学校按办学成本收费,允许学生家长向学校捐资,允许投资者在学校具备偿还能力时取回本金并拿取不高于当时银行贷款的利息,允许民办学校自主招聘教师,允许和鼓励民办学校接收大、中专毕业生;允许民办学校自定教师待遇,以确保民办学校有充足的师资来源。 林卫平说,这六个“允许”出现在“姓公姓私”“姓社姓资”尚且争论不休的年代,绝对是大胆的改革。它对于积极推进温州办学主体多元化和办学模式多样化的改革试验,促进民办教育的蓬勃发展,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 为确保民办教育健康有序发展,温州历届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突出两方面的工作:一是明确要求九年制义务教育必须由政府来办,即使“砸锅卖铁”也要把这个事办好。二是在坚持六个“允许”政策的同时,着眼于规范办学与管理。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对民办学校的办学条件、报批程序、资金筹措、学校用地、领导体制、督导评估、收费管理等方面都作了明确规定,使民办学校有章可循。 为进一步推动民办教育发展,2008年3月,温州市委市政府再一次出台政策文件,按照“非禁即入、有需则让”的原则提出了五条新政策:一是财政奖励非义务教育阶段的民办高校和民办职业学校办学;二是当地财政按一定比例补助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办学;三是市财政每年安排500万元,设立民办教育发展专项奖励资金;四是按照事业单位性质为符合条件的民办学校教师实行人事代理,并依照公办学校教师标准落实“五险一金”政策,使民办学校教师享有与公办学校教师“同等待遇”;五是允许校长、教师在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之间按程序合理流动。 这五条推动民办教育发展的“新政”公布之后,当地教育界人士评价“创新务实,力度之大,属于里程碑式的”。温州市委书记邵占维说,作为民办教育事业“先行一步的”地区,温州就是要充分发挥财政经费“四两拨千斤”的作用,促进民办教育规范发展、成熟壮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