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DM:"减排量"还能有"额外收益"
    2008-06-24    本报记者:呼涛    来源:经济参考报

  由中德合作建设的城市有机垃圾处理CDM项目在广西梧州市投产。这个项目总投资1.6亿元,日处理城市生活垃圾600吨。本报记者:张爱林 摄

  2008年6月,英国一家大型能源服务公司的亚洲首席代表寻访到中国能源、资源大省黑龙江,主动寻找合作机会同当地企业携手将这里温室气体“减排量”卖到国际市场。难道企业节能减排提高了效益,还真能换回美元、欧元和技术这些“额外收益”?
  在依托清洁发展机制(CDM)项目争取国际资金和技术的进程中,虽然先行者起步较早且收益颇丰,但仍有绝大多数具备减排潜能的企业仍在质疑与遥望中徘徊。

企业机遇当前也困惑

  当前,在可再生能源丰富、减排空间大但改造乏力的东北老工业基地等地区,CDM项目的开展未出现显著增加,开发状况与实际潜能严重不匹配。一些具备发展潜力的企业仍存诸多疑虑,这也阻碍了他们借助国际资金、技术实现节能减排并获得“额外收益”的机会。
  黑龙江省的“煤城”七台河是我国循环经济的试点地区,该地的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在延长煤化工产业链条的过程中实现了节能减排与经济效益的双重收获,并正在与国际买家合作争取CDM项目。
  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王维舟说:“国内很多重点资源型企业和耗能企业已经开展节能减排的改造,但尚未意识到减排过程本身也具备金融衍生产品的潜力。节能减排是国家产业政策调整的大势所趋,但减排还能‘赚钱’这是很多企业不敢轻易相信或者浅尝辄止的。”
  黑龙江建龙钢铁公司位于“煤城”双鸭山,企业工程处负责人寇占喜说:“公司生产使用的电多数是火力发电,通过技术改造少耗电可以间接减少燃煤发电进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这样也有机会申请认证清洁发展机制项目。”
  “一算账,不得了啊,技术改造后每年相当于减排20万吨二氧化碳。如果都‘卖’给发达国家,按目前国际市场每吨二氧化碳8欧元估算,最多能换回160万欧元啊,就是1000多万元人民币!”寇占喜说,尽管前景让人欣喜,但国际认证的程序和方法方面与国内迥异还繁琐,申请减排项目和减排量认证的前期工作就着实让企业和技术人员费了一番思量。
  英国SPC能源服务公司亚太地区首席代表黄利安说:“CDM项目是为中国的企业节能减排和国际‘买家’提供利益共享和效益最大化的成熟机会!事实上,国际上沟通发达国家减排量‘买家’和发展中国家企业的服务机构已经有了非常成熟的经验,甚至还可以协助发展中国家企业垫付前期认证和技术改造部分资金或者以此参与投资。”
  黑龙江省政府特聘CDM项目专家、哈尔滨工业大学能源学院张昊春博士后对多家企业调研后指出,制约我国更多的企业参与CDM项目的主要原因包括企业和政府服务等多重因素。
  在企业方面,虽然国家多年以来一直在推广CDM国际合作,企业对CDM的现实可操作性和获益的可能性仍存疑虑。同时,CDM项目需联合国认证,国际规则复杂且项目准备期间成本较高,这也造成了部分已经“觉醒”的企业存在畏难忧虑。
  我国虽已开展了一些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的能力建设活动,但CDM开发设计项目的能力和多数地区的实践经验仍然欠缺。此外,虽然国家已经对我国企业参与国际温室气体减排额出售价格做出“保护价”,但实际成交价格的高低也影响了部分项目开发商的积极性。提高能效、煤层气开发利用等领域是我国开展CDM项目优先领域,但目前方法研究也直接影响了在此领域的项目开发。
  有国际组织官员曾表示,目前中国市场对CDM项目标准比较严格,比如必须证明该项目是用于非商业营利目的,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CDM市场的发展。

争取国际机会要协同“闯关”

  《京都议定书》创建了一个全新的经济工具,它既可以达到可持续发展的总体目标,又可以使相关的企业不再把环保看成是单纯的花费,而把它看成是一种商业机会。有专家指出,在这样一个国际机遇面前,国内相关主管部门和具有发展潜能的企业应当协同“闯关”。
  专家提出,在企业层面,首先应当主动吸纳CDM的相关信息,破除因知识欠缺和理念性的误解而造成的机会损失。其中既包括因为怀疑和不相信而错失合作机会,也包括因为获利心切而无视国际行情,故意抬价而造成机会流失及违约。
  具备CDM项目潜能的企业应当立即着手列出企业流程“清单”,并在专家指导下寻找到可能开展CDM项目的程序环节,并以此为依据与国际“买家”对接并申请联合国认证。企业在确定CDM发展战略后,还应当注意培养一批专业化的项目开发人才,增加项目注册和开展的成功率,防范履约风险。
  专家建议,在各省和适宜发展CDM项目集中的地区应建立CDM技术服务中心,提供市场信息、国际“买家”需求动态和技术专家顾问服务,推进我国CDM能力建设和项目开发。同时,要支持学术界、企业界广泛参与,形成产-学-研联合互动。黑龙江省就在全国率先启动CDM博士后创新团队,将省内能源、生物、国际贸易等领域的专家集中起来,以完整的专家团队来参与CDM项目服务。
  此外,进一步开展CDM项目的方法学、体制、影响及对策的研究,加强能力建设、做好市场、技术和管理体制的准备,这对于把握CDM的国际合作机会、促进我国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当前我国经济正处于高速增长阶段,国内企业对先进技术的需求非常迫切,能够转让技术和资金实现减排提效的CDM项目在我国具备很强吸引力。专家指出,政府相关部门和相关企业应通力合作,争取更多的CDM项目与国内的产业结构调整相配合,为采用清洁生产技术的企业提供融资和获取先进技术的渠道。
  我国在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也承受着工业排放和能耗问题方面的重大压力。在保持经济增长与资源环境的双重压力下,清洁发展机制项目为企业在节能提效、保护环境的同时赚取“额外收益”提供了国际环境和机会。中国企业应借助国际力量充实自身实力,顺国际减排大势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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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排大势推动互利双赢新机遇

  CDM是国际社会应对全球气候变化问题的一个创新性机制,对促进发展中国家实现可持续发展,帮助发达国家完成减排指标都具有积极作用。尽早“觉醒”并主动利用好这一机制,我国企业就可通过发达国家的资金和先进技术实现节能减排的“额外收益”。
  2005年2月16日生效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京都议定书》,是国际社会保护全球气候的法律约束性文件。我国一直在认真履行《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并积极促进《京都议定书》的生效。这些努力与中国完成国内发展目标的努力密切相关。其中包括继续保持较高的经济增长速度,通过节能降耗、提高经济效率来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加快农村和边远地区的经济发展,特别是加快西部地区的开发速度。这些都将构成今后很长一段时间内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目标的重要组成部分。
  我国是温室气体减排潜力较大的发展中国家之一,加之具有良好的投资环境,开展CDM合作的市场前景广阔,为主要发达国家所看好。
  为充分利用CDM,我国政府颁布了中国CDM项目运行管理的相关办法。其中,规定了项目申报、许可程序等政策规定,明确了提高能效、开发和利用可再生能源、煤层气(甲烷回收利用)等三个方面为中国开展CDM国际合作的优先领域。可以说,在政策层面,我国各地和企业参与CDM已经不存在障碍。
  经过几年来的发展,我国各地巨大的CDM项目市场潜力已经凸显,在西部地区也陆续出现了企业与国际“买家”合作发展CDM项目的成功先例。尽管目前我国在联合国获得认证的CDM项目温室气体减排量已经超过全球的50%,但是,与实际的发展潜能相比,我国在联合国获得认证的CDM项目数量尚不及印度。企业本身和相关政府部门的怀疑心态、知识缺乏和专业技术服务不配套,都使得这一“互利双赢”的合作机会发展的并不尽如人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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