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采购时机成熟
企业有大量功课做
    2007-09-20    本报记者:呼涛    来源:经济参考报

  甘肃省庆阳市庆城县农民正在劳务培训班上学习食品加工技术。
  甘肃各地劳务输出部门强化农民劳务输出技能培训,促进劳务输转工作。先后出台了培训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培训机构资质认定办法和培训效果考核办法等政策规定,规范培训行为,开展“对接式”、“订单式”、“储备式”技能培训,已基本形成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培训模式。上半年全省劳务培训135.86万人。
  新华社记者:张锰 摄

  我国当前正处于消费升级转型的关键阶段,具有集中式消费规模大、政府示范作用明显的政府绿色采购制度时机已经成熟。国家环保总局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主任陈燕平在中国第二届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成果展论坛上作上述表示。
  在越来越多的公众开始关注生活环境质量、有意选择环保产品之时,国家超过几千亿元的政府采购制度将如何向绿色产品“倾斜”,无疑对企业、社会产生巨大影响。国家出台法律明文规定,标准、名单相继出炉,各级政府采购部门加倍扶持,在这样的有利局势下,众多“物美价不廉”的绿色产品能否闯关经过一个长长的链条进入政府部门?

政府先行引领可持续消费

  “与可持续生产领域的政策实践相比,我国推进可持续消费方面的工作还相当薄弱。政府绿色采购是我国建立可持续消费模式的突破口。”作为中国政府绿色采购的倡导者,陈燕平认为,从法律法规等政策条件、技术标准尤其是紧迫的资源、环境等现实条件看,政府先行引导可持续消费正逢时。
  2006年10月24日,中国财政部和国家环保总局联合颁布《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实施意见》并列出“时间表”,正式启动了中国政府绿色采购制度。
  政府采购制度作为公共财政体系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国家管理直接支出的基本手段。政府采购的绿色标准不仅要求末端产品符合环保技术标准,而且要按照产品生命周期标准使产品设计、开发、生产、包装、运输、使用、循环再利用到废弃的全过程均符合环保要求。
  陈燕平介绍说,依据国际经验,政府绿色采购具有集中式消费规模大和政府示范作用明显等特点,可以成为引领和推动可持续消费和绿色市场形成的重要手段。他认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消费取向和消费行为对生产的方式和内容有决定性的影响。政府通过政府绿色采购对环境友好型产品的消费选择可以向生产领域发出价格和需求的激励信号,刺激生产领域的清洁技术与工艺的研发与应用、环境友好产品和服务的生产,推动循环经济产业体系的发展。
  此外,可持续消费的观念还包括对诸如水、电等资源能源的节约和对废弃物的再利用和再循环。消费领域废弃物的回收和再利用可以向生产领域源源不断地提供大量的再生资源,减轻末端处理压力,拉长产业链,创造新的就业机会。在政府明确的绿色采购引领下,可持续消费行为既可以帮助生产领域减少资源能源投入,也可以为其提供再生资源和绿色服务,同时减少污染排放。
  同时,我国实施政府绿色采购的技术标准和技术支撑条件已经成熟,形成了1000多亿元产值的环境标志产品群体。中国环境标志计划在产品绿色标准制定方面跟踪国际同类标准发展动态和趋势,使中国环境标志标准技术先进而成熟;在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制度方面积极完成与国际标准的接轨,得到国际社会的高度认可。因此,政府绿色采购制度实际上也有助于我国克服绿色贸易壁垒,增强中国产品在全球市场的竞争力。

绿色采购概念到现实需突破

  刚刚在哈尔滨举办的中国第二届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成果展现场,政府绿色采购作为专门展区向公众呈现了中国庞大、繁杂的政府采购中渐渐显露出的“绿色”。一位参展的业内人士也坦言,近年在法规文件、社会舆论出现频率甚高的“政府绿色采购”从概念推进到现实的进程中政府、企业仍有大量“功课”要做。
  “从政策到社会氛围都要求环保、绿色,我们在选择采购办公家具、装修涂料等标志明显可见的用品时当然‘绿色’优先。但是,就拿我们部门在政府采购指定供应商那里选择相机等数码设备来说,性能、价格还是决定要素。”一位代表单位参展的公务员说,“说白了,多数时候,我们即便有心也没有那个鉴别‘绿色产品’的能力。”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主任陈佩刚说,政府绿色采购制度提出之初,政府部门和企业当时曾为这一在“概念”层面的政策导向如何量化并具体执行存在困惑。
  国家要求政府采购中要执行“三公一诚”的招标原则,但品目繁多、数量庞大的采购商品取舍中怎样与“倾斜”绿色产品结合?一些地方的政府采购部门在复杂、困惑中开始探索。
  一面是“环境友好”战略下国家政策、法规命令要求,一面是日渐“觉醒”的环保要求。陈佩刚介绍说,黑龙江省政府采购部门开始对参与招标的用户尝试进行审核。“在办公家具、建筑装修装饰耗材的招标中,我们已经将是否具备ISO9001等环保指标纳入招标采购审核记分范围中,适度体现出‘倾斜’,也取得了成效。”
  “但是,政府采购涉及商品实在太庞杂,即便是政府采购部门有意对绿色产品“倾斜”也只能在标志明显的少数种类中开始尝试。”  陈佩刚说,“对于那些技术含量高的高科技产品和成分复杂的产品,进行界定和区分难度实在太大。我们一直期待着国家能够下发更为细化、量化的参照指标和更为完善的绿色采购实施计划,让我们在采购招标中加以执行!”

绿色消费:意识与强制力并重

  哈尔滨市一家拥有多项自主知识产权和相关标准认证的汽车配件企业负责人对是否能被列入“绿色采购清单”持观望态度。这位姓陈的企业负责人说,符合“绿色”要求的产品尤其是高技术产品一般初始购置成本比较高,在政府采购招标中很难体现出价格优势。如果政府没有对采购绿色产品的强制性约束,只好先等等看。
  传统产品一般在其生命周期内造成的相关社会、资源、环境成本未被计入,相对比较便宜。然而。现在普遍存在“绿色、节能产品不便宜”的现象,这与部分符合环保、节能标准的产品技术等附加值高导致成本、价格提高有关。
  对此,陈佩刚认为,政府采购链条很长,政府绿色采购对企业生产有着方向性的引领作用。价格是在市场动态调控下变化的,重视绿色、环保的政策导向将让符合环境友好型社会标准的企业和产品都直接收益。
  陈燕平认为,目前我国发布的环保产品清单只包括14类产品,还不能完全满足政府采购的产品需求,政府部门应不断完善绿色产品清单,扩大清单范围。
  有业内人士提出,虽然环保、节能产品有共通的衡量项目、指标要求,但仍然不能完全互相代替。国家应当通过强制性法律法规和细化的措施来鼓励政府部门采购符合绿色、节能要求的产品,也应当考虑高技术附加值“绿色产品”的价格因素,适度安排出一些资金鼓励政府部门采购和企业参与供应竞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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