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最大零售商沃尔玛2月27日宣布,经中国商务部批准,收购好又多连锁超市的运营商BCL公司35%的股权。好又多超市将继续采用原名称运营,与沃尔玛联手拓展市场。据好又多称,将来条件成熟时沃尔玛将会成为其控股股东。
业界人士担心,届时沃尔玛——好又多将成为国内规模最大的零售实体,尽管短期内在营业规模方面还不至于占据国内零售业主导地位,但很有可能掌握零售行业采购价格的话语权。在外资大鳄布局中国的趋势日益明显的形势下,国内有关部门不能再“心中无数、研究不够、调控乏力”,亟须建立符合国情的并购行为评价体系和评价标准,并尽快出台《反垄断法》,约束大零售商可能的垄断行为。
沃尔玛在华赶超家乐福
沃尔玛和好又多的联姻无疑将产生一个零售业“巨无霸”。BCL(Bounteous Company Ltd.)在台湾诚达集团创始人于曰江的领导下于1996年创办了好又多连锁超市,目前在国内34个城市共开设了101家门店,拥有员工31000多名。根据商务部公布的2005年连锁企业经营情况统计表,好又多位居第十五名,年销售总额132亿元。沃尔玛目前在我国36个城市开设了68家购物广场,3家山姆会员商店和2家社区店,员工总数37000多人。
好又多集团董事长助理、新闻发言人何德来拒绝向记者透露收购金额和未来增持的时间表。而此前《华尔街日报》等媒体报道,沃尔玛的出价在10亿美元左右,最终将在3年内100%控股。
沃尔玛百货有限公司副董事长麦道克说:“通过对好又多的投资,我们有机会扩大在中国这个世界上发展最快的一个零售市场上的业务,这是我们增加在华零售业务规模的重要一步。”沃尔玛中国公司新闻发言人董玉国也表示,收购好又多将有利于降低采购和运营成本,从而达到降低零售价的目标。
业界认为,这项并购对双方都是“各取所需”。在去年底之前,沃尔玛新开店铺仍受到相关政策约束,收购好又多将获得优质网络资源,扩大市场份额,使其在华门店数量一举超过长期领先的最大对手家乐福。
“这项合作也将使好又多得以分享沃尔玛最先进的管理模式、世界一流的IT系统和高效的物流配送经验。”何德来说,“随着好又多门店数量增加到100家以上,我们必须依赖先进的管理克服扩张中遇到的问题,进而实现更快、更好、更稳健的发展。”
在业内人士看来,好又多非常清楚自己可以卖一个好价钱。何德来说:“沃尔玛也要学习好又多快速扩张的经验。我们同时进入中国市场,但好又多跑得更快,我们能迅速寻找到好的投资地点,展开经营。因为同是中国人,有一样的语言和文化,我们更能理解中国的零售连锁。”
零售巨头扮演基准定价者
零售业一位资深人士评价说,沃尔玛并购好又多,可能控制商品流通命脉,并带来市场垄断、采购垄断、渠道垄断等多重意义上的垄断。通过主宰终端进而控制上游,甚至可能会威胁到我国的经济安全。
事实上,沃尔玛、家乐福这样的大规模零售商,近年来逐渐开始扮演中国国内以及出口市场的基准定价者的角色。由于其采购规模巨大,可以把10块钱的东西压到5块钱,其它的采购者也就以此为基准,上浮1-2元。广交会就是一个明显的例子,沃尔玛的采购价格成为其它采购商的参考。这对中国外贸产生负面作用,价格越压越低,上游供应商利润空间都受到挤压。
苏果超市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殷仁定说:“国内企业都是靠自身滚动积累,各种负担也重,与资金实力雄厚的沃尔玛根本不是同一等量级的选手。沃尔玛完全可以先承受几年亏损,用低价策略打垮竞争对手,占领市场份额,然后再提高售价、增加盈利。”
业界认为,在一定程度上,目前国内零售业的局面是中小超市“补贴”沃尔玛、家乐福这样的巨鳄。供应商不惜亏本也要挤进沃尔玛、家乐福的采购渠道,视之为提高知名度和打品牌的最有效手段,因为这意味着其产品和生产流程得到了国际企业的认同。这种认同甚至比政府部门的认同更有价值,中小商场、便利店、小卖部等传统渠道都追随这些大零售商进货,他们才是供应商真正的利润来源。
在发达国家,一般都有控制大型零售商垄断行为的法律法规。如美国针对超市店大欺厂、向供货商提出种种条件、要求供货商交进场费等情况,制订了《罗宾逊波特曼法案》,规定对有可能垄断市场的商家,不许向供应商收取进场费,不许向供应商要求特殊折扣及不合理费用。还有一些国家对大店、小店的营业时间做出规定,要求大型购物中心和大型超市的营业时间不能过长,为便利店、中小型超市提供生存空间。
对零售业外资并购控制乏力
业界分析,国内一线城市的网点资源越来越稀缺,与自己选址、开店相比,并购方式能使跨国零售企业以较低成本获得优质的网点资源。著名咨询公司麦肯锡预测,未来5年,中国零售业的并购将进入活跃期。
目前中国零售业的组织化程度还较低,仅为20%左右,与发达国家的成熟市场相比偏低,如美国已达到85%。安永中国零售及消费品行业主管合伙人李港卫说,2005年中国零售业的并购交易金额达到111亿元人民币,在中国全部并购交易总额中占3%的比重。为了降低竞争压力、解决店面布局问题,并在新的市场占据一席之地,越来越多的国内和海外零售商将参与并购交易。
杭州市贸易局局长吴德隆认为,目前国内对于外资零售企业的进入和并购行为,存在“心中无数、研究不够、调控乏力”等问题。开放度究竟该如何把握,商业对国民经济的影响有多大等领域的研究都存在空白。
表面上看,外资商业在我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中所占比例并不高,但它对市场的实际控制力远不止此。以上海为例,截止到2005年底,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的大型超市共有115家,其中外商投资,包括外商独资、中外合资、国际资本市场融资三种类型的门店数量达到100家,占总数的87%。外资企业很有可能会在某个区域市场中某种业态,如北京、上海、广州等城市的大卖场业态中形成垄断地位。
殷仁定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是把农村集市贸易、农产品批发等都列入统计,这部分约占30%,摊薄了外资所占比重,要研究外资商业真正的市场份额,应该剔除这一部分计算。
更多专家担心的是,尽管目前已经出台《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一些地方也制定了商业网点规划,但有的地方政府为了局部利益和“形象工程”,给予外资零售企业更多的优惠政策。尤其是2006年3月外资零售企业在华开店的审批权进一步下放后,地方违规审批现象严重。优质网点资源不仅优先给外资商业,而且价格低,国内零售商高价也很难得到。
一位零售商向记者抱怨,主管部门“内外有别”使他们面临更大的竞争压力。前两年法国欧尚超市进入他所在的城市,发动了粮油价格战,本土企业被迫应战,却接到相关部门通知,指责他们低价倾销,扰乱市场秩序。此外,他们的多个优质网点都遭遇外资商业“贴身肉搏”,政府审批根本不考虑网点规划的合理性。
上海市经济委员会外经处处长濮韶华认为,大型零售并购项目会对一地的市场环境、中小供应商、就业、稳定等产生影响,但我国目前缺乏对此类大型并购项目的评价体系和具体操作办法。政府应该对外资零售企业的市场集中度、市场份额等建立信息网络、档案管理系统和分析系统,及时预警,在此基础上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并购行为评价体系和评价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