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防整顿关闭矿井上演"最后疯狂"
    2007-02-06    本报记者:陈忠华 李新民    来源:经济参考报

    “眼下正是冬季用煤高峰,又值春节和两会临近,全国煤矿安全及整顿关闭工作进入关键时期。各地一定要加强监管,谨防整顿关闭矿井上演‘最后的疯狂’。”国务院安委办主任、国家安监总局副局长王显政是在率领国务院安委会组织的安全生产督查组在山西省现场督查时作上述表示的。
    国务院安委会近日派出10个督查组奔赴全国各主要产煤省、市、自治区,就煤矿安全及整顿关闭等内容进行督查。据山西督查情况来看,煤矿整顿关闭进展总体顺利,但仍存在个别地区、个别领导对煤矿整顿关闭认识不高,个别矿主等待观望,关闭进度缓慢,部分矿井关闭不彻底等问题。

“煤老大”山西:整顿关闭仍要“继续努力”

    1月30日至2月3日,记者跟随由国家安监总局副局长王显政率领的第二督查组在产煤第一大省山西进行了为期5天的督查。
    检查人员发现,这个省个别地区煤矿整顿关闭工作进展不均衡,如2006年公告必须关闭的500个矿井中,还有211个至今仍未实施关闭。督查组在忻州检查时发现,全市第二批公告关闭的45处矿井,截至目前仅关闭了两处,其余43处矿井被列入了整合关闭矿井范围。
    “在市场旺盛的情况下,这些没有及时被关闭的矿井存在突击生产、非法生产的可能,这将给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带来巨大隐患,必须对这些煤矿进行重点监管,加快关闭进度。”督查组负责人一针见血指出了这类矿井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督查组还提出,虽然在山西并未发现此类矿井的非法违法生产问题,但各级政府和安全监管部门绝对不能掉以轻心,因为利益驱动下,肯定会有矿主心存侥幸,蠢蠢欲动,甚至不惜以身试法。

整合导致办证缓慢:上千座矿井“证照不全”

    山西省近年来在整顿关闭的同时,推进资源整合、关小上大等政策措施,受整合程序复杂、设计审批环节多、时间长及投资主体不明确等多种因素影响,从而导致在这一特殊时期内,采矿许可证等证照发放进度缓慢,目前全省1/3以上、上千座煤矿没有取得采矿证等“六证一书”。
    督查组发现,一些被保留下来的煤矿,由于办证照涉及部门多、手续繁杂、效率低,致使很难办齐所有证照,加之有的证照有效期短,其他证照还没办下时,前面的证照又到期了,如此一来,导致相当一部分矿井事实上不可能“证照齐全”,而长期处于停产、停工状态。太原市247对保留矿井中,仅有14对批复复产,其余233对中的80%由于证照不全不能生产,受利益驱使,特别是春节前后,矿主大多心存急于生产的念头,这将构成安全生产的一个严重隐患。
    “按照安全生产法规,证照不全的煤矿不能组织生产,如果生产就属违法生产。因违法生产矿井发生事故的,无论是对煤矿,还是监管部门,处罚的力度都要大得多。”王显政由此建议,“有关部门应提出改进措施,加快办证效率,对符合条件的矿井尽快给予批复,让其恢复正常生产;加大对证照不全矿井的监管,加快整合保留和基建、改扩建煤矿的审批建设速度,防止一些煤矿私下里违法违规生产。”

安全责任主体应“回归”煤矿

    专家指出,国内外经验表明,强化企业的主体责任是减少事故发生的最为有效的方式。煤矿企业但是煤炭生产的主体,更是安全管理、安全投入、安全生产技术创新、职工安全培训和事故风险责任的主体。但督查组发现,各地就如何落实煤矿主体责任的有力措施较少。
    2006年,山西省发生的几起煤矿重大事故,突出反映了企业责任主体不落实,违法生产和违规建设的情况时有发生。主要表现为一些煤矿企业及主要负责人存在安全意识淡薄,摆不正安全与生产的关系,受利益驱动盲目追求经济效益,重生产轻安全,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特别是一些小煤矿业主无视国家法律法规,非法违法组织生产,部分基建矿井未经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审批而擅自开工建设、管理制度不健全、现场管理混乱等问题。这些煤矿又构成了安全的另一重大隐患。
    鉴于下一阶段列入关闭的煤矿,大多证照齐全,实施关闭的难度肯定会越来越大,王显政建议,各地应探索出台相关的经济政策和配套措施,建立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小煤矿退出的有效机制,以促进整顿关闭。
    目前,太原市万柏林区探索建立了补贴政策,对“六证”齐全矿井需要关闭的,补贴300万元,缺少一个证照的补200万元,其余的补100万元。在山西一些地方,还制定了由资源整合主体矿井给被整合关闭矿井补偿的措施,或者被整合者重新入股整合后的新煤矿。
    王显政介绍说,四川、重庆等地采取一系列经济措施,给被关闭矿井在转产过程中的土地使用、审批等多方面优惠。煤矿业主实现了“要我关”到“我要关”的转变,才能有力推动煤矿整顿关闭工作,进而有利于搞好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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