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建设领域成拖欠新“灾区”
    2007-02-02    本报记者:杨玉华    来源:经济参考报

    记者近日在安徽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采访时了解到,目前安徽省的高速公路、铁路建设已经取代建筑业成为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新“灾区”,高速公路欠薪投诉已经占到全省欠薪投诉量的八成左右。由于高速公路建设招投标和发包不规范,行业清欠处于真空状态,导致农民工讨薪出现推诿扯皮甚至找不到人的局面。对此,劳动监察部门的干部呼吁,尽快治理交通建设领域招投标和用工的不规范行为,加强劳动监察力量,根治新的农民工欠薪事件的发生。

高速公路成为农民工欠薪新“灾区”

    记者在安徽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劳动保障监察处采访时,短短半天时间,就碰到了三批前来投诉的欠薪农民工,投诉领域都是高速公路或铁路建设项目。李传文是六安市三十铺镇堰墩村的村民,2006年2月,他跟着合肥路桥公司的包工头张立柱来到合六高速公路干活,主要负责水管涵洞等附属工程施工。然而,干了大半年,除了管吃住,每个月发个百八十块的“烟钱”外,李传文和工友们至今未拿到全额工资。眼看年关将近,李传文再也干不下去了,“从去年正月二十六就过来了,一直干到现在都没有拿到工资。找老板,电话不接,办公室没人。眼看快过年了,你说我们怎么办?”说起欠薪的事,这位老实巴交的农民激动地一下子从椅子上站了起来。
    和李传文一起在工地干活的其他30多名农民工都没有拿到工钱,“我们每人至少有五六千元的工资,一年就靠这点救命钱了,要不来可怎么办!”李传文焦急地说。因为要不到工钱,工友们气愤地说要把修好的路给毁掉。“可是毁掉也不是办法啊!”面对欠薪,李传文和工友们显得非常无奈。
    安徽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劳动保障监察处处长汪杰告诉记者,过去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是农民工欠薪事件的主要源头。从2006年开始,交通领域欠薪已经成为农民工投诉的新重点。“现在每天接待的讨薪农民工一二十人,几乎都是高速公路和铁路建设领域拖欠所致。目前交通领域的欠薪投诉已经占到农民工欠薪投诉的八成左右。”汪杰说。
    截至2006年底,安徽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劳动保障监察处已经接到涉及交通领域的欠薪事件100多起,欠薪金额约2000万元,涉及农民工600多人。“这些还只是按省厅接到的投诉保守估计的。”负责受理农民工投诉的劳动监察处工作人员说。

招投标混乱转包不规范农民工讨薪困难

    记者了解到,交通建设领域的招投标极不规范,工程建设中存在着层层不规范转包现象,导致建设项目用工不规范,一旦发生欠薪事件,主体不明,推诿扯皮严重,农民工讨薪困难。
    安徽省劳动监察部门在处理农民工欠薪投诉时发现,很多被投诉的高速公路建设项目,中标方多是来自广东、江西、四川、西藏、新疆、吉林等省区的外省公司,这些公司在安徽既没有队伍也没有设备,就是这样的“空壳公司”却屡屡竞标成功。安徽省一位长期从事道路建设工程的管理人员道出了其中奥秘:原来这些外省公司的竞标价格都是远低于成本的超低价,这种价格对正规施工单位来说接手就亏本,正规建设单位自然不愿意干。而外地公司中标后也不打算自己干,只等着拿到预付工程款后提取5%就立即转包出去。对这些“空壳公司”而言,无论以多低的价格中标都是一本万利。
    这种超低价中标和层层转包为拖欠农民工工资埋下了祸根。据了解,一个工程建设项目往往要经过四五次转包,最后由没有资质的自然人包工头带领一帮农民工垫资建设,农民工既没有签订劳务合同,也拿不到全额工资,只能拿些生活费。等活干得差不多了再结工程款时,往往找不到总中标方,农民工的工资自然就兑现不了。
    在安徽界首修建市政公路的江西包工头黄水平告诉记者,因为该公路的中标方江西中恒集团负责人溜出界首,无法找到,他的70多万元工程款至今无法结算,跟他干活的100多名农民工的工资也因此被拖欠。为了讨要工钱,他和农民工多次找业主协商,到地方政府甚至省级有关部门上访。在讨薪过程中,农民工与业主发生冲突,数名农民工被打。
    汪杰说:“交通建设领域的欠薪事件涉及面广,欠薪金额大,特别是随着路权的市场化改革,有的高速公路卖给民营公司后,发生欠薪事件,讨要起来非常困难。一旦处理不及时,就会发生冲突。”去年,安徽省的蚌(埠)明(光)高速、合(肥)六(安)高速就先后发生过农民工因欠薪与业主和地方政府发生激烈冲突、造成人员受伤的案件。

交通行业清欠“管理真空”明确职责刻不容缓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国务院规定的三年清欠期限已过,目前安徽省建筑领域的清欠任务已经完成。但是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并未根本消除,“边清边欠,前清后欠”的情况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高速公路成为清欠新重点便是典型例证。而且由于交通领域的欠薪事件没有明确的清欠主体,欠薪事件很难得到有效遏制。一旦发生欠薪事件,虽然涉及交通部门、建设单位、各级地方政府甚至各类民营企业,但往往是地方政府推、建设行政部门不管、业主无人过问、交通部门无清欠职能,结果造成“管理真空”,最后只能靠劳动部门接到农民工投诉后被动调查、协调督促解决,效果自然不明显。安徽省劳动部门接到的农民工投诉中,除了几万元的小额拖欠得到解决外,绝大多数拖欠事件没有解决。劳动监察部门提醒,“十一五”期间是安徽省高速公路等路网基础建设的高峰时期,如果这些交通领域清欠事件得不到及时有效遏制,将给今后的清欠工作埋下更大的隐患。
    为此,劳动监察部门的干部呼吁,加大治理交通建设领域的各种不规范建设行为,理顺体制,加大劳动监察力度,建立长效的清欠体制。
    首先,规范交通、水利、电信、建设等建筑施工行业制度,避免新的拖欠事件发生。当前亟待整顿施工市场秩序和劳务分包秩序,治理行业内部招投标混乱、不规范分包、转包等行为。招投标应该设立合理的限价,对竞标单位应该进行严格的审核。分包、转包应给有资质的公司。
    其次,完善清欠体制,明确建设、交通、水利等重要部门的清欠职责,同时建立与劳动部门的清欠联动机制,保证一旦发生拖欠事件能及时处理。当前急须建立交通领域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和备案制度,即外地公司在本省中标建设交通项目,必须到劳动部门备案并缴纳一定的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同时,完善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与劳动保障年度书面审查制度,推动各类用人单位建立自我规范、自我约束、自我激励、自我发展的劳动保障管理模式。
    再次,进一步规范建筑施工单位劳动用工行为。目前不少企业没有按规范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而是与包工头签订劳务承包协议,包工头与农民工间仅有口头协议。同时工资支付制度也有待完善,不少建筑单位未把农民工工资直接发给农民工,而是发给包工头,由包工头再发给农民工一定的生活费,余款往往要等到年底才能结清。到时一旦包工头逃跑,农民工工资便形成拖欠。因此,必须要求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正式用工合同,工资必须按月足额发放到农民工手上。
    此外,加强基层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量也刻不容缓。目前,安徽省劳动保障部门的执法检查人员数量远远达不到劳动保障部专职监察员和劳动者1:8000的配比要求,省级总队尚未建立,部分市县只有一至二人,甚至还有一些县区的劳动监察部门是自收自支,全省劳动监察执法力量整体薄弱。“我们现在基本只起灭火队的作用,在接到投诉后被动检查,很难有余力保证日常的主动检查。”汪杰说,必须加大执法监察力量,由被动检查转变为主动预防,扩大巡查面,有效遏制拖欠农民工工资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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