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试水"商业保险介入安全生产
    2007-01-29    本报记者:吕雪莉    来源:经济参考报

    近日,青海省在所有高危行业开始推行从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和有关责任保险。由于保险业介入安全生产,在我国尚无成熟先例,此次商业保险和安全生产在青海“牵手”能否成功?保险业的引入能否为安全生产保险?在各种事故不绝于耳、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的今天,这些问题引起了各界关注。

工伤保险:行政色彩浓厚难“保险”

    尽管各级部门安全监管力度在不断加大,各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在不断开展,但是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目前,我国企业参加保险的主要形式依然是政府劳动部门统筹统管的、带有很强行政色彩的工伤保险。应该充分肯定的是,工伤社会保险制度的建立,在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分散用人单位事故风险和促进安全生产工作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目前工伤保险的强制推行进度还是很慢,且工伤保险制度存在保险覆盖面狭窄、工伤保险的赔付额明显偏低、行业费率档次少、安全生产管理和工伤保险管理机制分离四个方面的问题,无法有效满足高危行业的保险需求。
    有关人士分析认为,我国现行的安全管理体制存在诸多弊端,同时,由政府部门统筹统管并强制推行的工伤保险因种种问题也是举步维艰。而商业保险既可以用经济手段来弥补现有机制的不足,同时也是对工伤保险的有益补充和完善,保险业和安全生产的牵手共赢值得期待。

商业保险:第三方力量值得期待

    青海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范士伟认为,商业保险完全可以胜任第三方的角色来弥补行政性安全管理体制的缺陷,应该在执行现有的工伤保险制度的同时,积极推行商业保险,充分发挥其在承保对象、保险责任、待遇支付上的补充作用和在安全生产管理体制中的辅助和配合作用。
    据了解,保险机构主动介入工伤预防,是国外的一条成功经验。由于保险机构独特的经济手段和激励约束机制,是一般的政府监管、监察行政执法工作所无法替代的,在西方工业化国家从事故高发到基本稳定、最终实现根本好转的安全生产发展过程中,保险业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意外伤害保险与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结合,可以有效保障高危行业从业人员的安全健康等合法权益,使他们在遭受意外伤害后能够及时得到合理的经济补偿,并有效分散企业风险,保障社会安定。
    《青海省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各类矿山采掘企业和地质勘探单位及其他高危行业作业场所危险岗位从业人员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规定,所有高危行业作为投保人必须为其危险岗位的从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保险费。
    《实施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金额包括意外伤害保险金额和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额。意外伤害保险金额每人不得低于10万元,其中残疾保险金给付限额为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的30%。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额每人不得低于1万元。
    为体现激励机制,《实施办法》还规定,意外伤害保险费率实行浮动费率。浮动费率与投保企业的安全生产业绩、安全生产管理状况、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率等因素挂钩,对重视安全生产管理,上一保险年度无事故的企业在续保时可采用下浮费率。

防止“歪嘴和尚念歪经”

    将商业保险引入安全生产领域毕竟是一个新生事物,由于各方利益关系交错,实施起来也不可能完全一帆风顺。
    记者了解到,在推行中有保险公司就提出,由于不实行实名制,担心企业会在投保人数上做“手脚”。比如本来有500名员工,只投保200人,由于不实行实名制,保险公司也很难核实企业的真实人数。一旦发生伤亡事故,保险公司都得“买单”,保险公司因此感觉很吃亏。“因为500人的事故发生率当然远高于200人。而企业交200人的保费,却可以给500人保险。这有失公平”。
    企业呢?虽然参保可以使企业遇到事故的时候减轻负担。但有的企业就心存侥幸,不愿参保。有的还以参加了工伤保险为由想推托了事。
    有关人士透露,这其中也有“念歪经”的因素。有的保险公司片面追求参保率,都认为这是一个占有市场扩大业务的好机遇,在和企业洽谈中打着“政府强制推行”的旗号,以此“要挟”企业就范。因此还出现了有的企业跑到政府部门要求退工伤保险的问题,致使负责工伤保险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专门为此与安监部门进行协商。
    有关人士就此指出,必须明确的一点是,商业保险只是对工伤保险的补充和完善,并不能取代工伤保险。尤其是对临时用工、农民工等来说,参加商业保险意义重大。由于体制的原因,工伤保险主要是针对企业正式人员。事实上,转型期我国企业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不容乐观。多数企业甚至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更谈不上工伤、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相当数量的劳动者在工作中没有任何保障可言。参加商业保险无疑会为他们的生命安全增加了保险系数。
    另外,有关人士还特别指出,安全生产责任应该由各级政府负责,商业保险介入安全生产只是安全生产管理的一个补充和完善,它并不能代替管理,政府还是应该从弥补体制缺陷入手,完善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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