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加强对招投标的监督执法力度
    2007-07-18        来源:经济参考报
  当前,招标投标中违规行为形式不断翻新、日趋隐蔽,调查处理的难度加大,招标投标的监督执法工作面临严峻考验。要严格区分政府行为和市场行为的界限,明确哪些事项应当由政府部门负责或监督,哪些事项应当由当事人自己解决。
  要突出监督执法的重点,在招标投标主体上,要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作为监督的重点;在项目类别上,要以政府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及关系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公众安全的建设项目为监督重点;在招标投标环节上,要以招标方式选择、资格审查和评标为监督重点;在监督方法上,要以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为重点。对于政府投资项目,要加强对招标投标全过程的监督。
  要将监督执法拓展到履约阶段,重点检查工程承包合同的执行情况。要加大招标投标的公开力度,把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告发布、投标报名、资格预审、开标、评标等各个环节置于公开、透明的环境下,实现招标投标过程的动态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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