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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综合减灾能力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全面贯彻落实科学的发展观,按照“以人为本”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充分发挥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方面的合力作用,统筹考虑各灾种以及灾害发展各个阶段的不同特点,综合运用多种减灾手段,最大程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一要统筹抗御各类灾害。我国国土面积广袤,地理气候条件复杂,灾害种类多,分布广,而且往往呈现群发性特点,一次重大灾害可以衍生一系列次生灾害,形成灾害链。这就要求我们在灾害管理工作中,要统筹考虑各类灾害风险分布情况和发生特点,综合制订各项防灾、减灾和备灾措施,切实提高针对各类自然灾害的防范应对能力。
二要统筹做好灾害发展各个阶段的工作。我们要在继续坚持多年来形成的“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减灾方针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灾害监测预警、防灾备灾、灾害应急、恢复重建等各个关键阶段的有序衔接和综合协调,全面提高减灾工作总体成效。
三要统筹整合各方面资源。做好综合减灾工作,既要充分发挥各级政府的作用,又要明确有关企事业单位的责任和义务;既要充分发挥解放军、武警官兵、公安干警、民兵预备役等的突击队作用和专业救援队的作用,又要有效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最大程度地形成减灾合力。
四是统筹运用各种减灾手段。加强综合减灾工作不能靠“单打一”,而要多策并举。要做到工程性措施与非工程性措施相结合,在加强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切实加强灾害应急管理、提高社会公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做到行政手段与市场机制相结合,在加强行政管理的同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综合运用金融、保险等各种手段,提高减灾效能,分散灾害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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