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构建和谐社会做煤炭工作
    2006-12-26        来源:经济参考报
    要结合构建和谐社会,做好煤炭这篇大文章。
    首先,要继续解决因煤炭无序开采而引发的煤矿事故多发、回采率低和采空塌陷等突出矛盾和问题,最大限度地减少这方面的不和谐因素。近年来,在国内对煤炭等能源需求大幅度增加、煤炭生产节节攀升的大背景下,煤炭安全生产事故高发、频发成为危及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一个突出问题。随着煤炭的大规模开采,煤炭采空塌陷区面积逐年增加,要继续花大力气解决好矿难与塌陷问题。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最近出台的安全生产五年规划,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珍视生命”的理念,加大对安全设施建设的投入,实行最严格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监管和执法,从根本上改善煤矿安全生产状况。同时,也可以借鉴一些地方做好资源枯竭型城市在转型中安排好职工群众生产生活的经验,继续实施煤矿棚户区改造工程,努力实现把采空区居民全部迁出的目标,并积极发展替代产业,使采空区群众既能安居又能乐业。
    其次,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进一步做好完善煤炭资源有偿出让制度和相关利益分配机制的工作,提高煤炭资源利用率,确保煤炭资源开发的成果真正惠及广大人民群众。实行煤矿采矿权有偿转让,采矿权得到明晰,不仅是遏制煤炭资源无序开发和掠夺性开采的有效途径,还有助于解决煤矿回采率低、矿工死亡率高的老大难问题,也为环境整治、污染治理、植被恢复、资源保护以及矿业开发带来的其他社会问题的解决提供了资金保证,从而可以使矿业发展的成果更多惠及广大人民群众。要把采矿权有偿转让的收入更多地向老区、向农村、向社会事业倾斜。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