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古代一直到民国时期,书画鉴定都还称不上一门系统的专门之学,更没有专职的书画鉴定家。民国时期的书画鉴定家一般都兼带其他身份,吴湖帆便是一个典型,既是书画家,又是收藏家兼鉴定家。
吴湖帆在上世纪三四十年代有“一只眼”的美称,这足以证明他在当时鉴定界的威望。而吴湖帆专门的书画鉴定文字著述很少,他的书画鉴定观念往往体现在历代书画的裱边题跋、诗塘题记、日记、文稿中。除了上世纪三十年代应故宫博物院之邀,参加故宫书画审定所记录的手稿《目击编》和《烛奸录》以外,《丑簃日记》、《丑簃谈艺录》是比较完整、集中地展现吴湖帆在书画创作、书画鉴定、书画收藏等方面思想痕迹的著述。从论述的内容上看,它是吴湖帆在艺术实践、文物鉴赏、教育等方面心得的总结,是对书画作品的最为直观的认识与凭借感性的经验之谈。
关于书画鉴定方法,只是体现在吴湖帆的书画史研究或书画创作中,这在其书画题跋以及《丑簃谈艺录》中比比皆是。如题张中《芙蓉鸳鸯图》:“其所作山水真迹,余固未之见也。其写生花鸟惟清宫旧藏之《桃花春鸟》、《枯荷鶒鸂》二图及此真迹,只三品而已。余所觏者多不可信。此帧有‘御览之宝’,知亦《石渠宝笈》中物。兹就真迹三品以研索子政画法,则简古渊穆是其本色。至《桃花春鸟》因题者众多而名亦最重,然摹本亦甚夥。余所寓凡五本竟无一真迹。此帧笔法与《枯荷鶒鸂》绝相似,可定为一时之作。”这则题跋中,吴氏虽然有涉及作品真与伪的评论语句,然有关鉴定的语句寥寥,更多的是围绕着绘画史的内容而展开,通过辨真伪而达到研究绘画史的目的。可见,在吴湖帆的书画研究中,书画鉴定与绘画史研究两者虽然是一个相互作用的循环关系,但书画鉴定为绘画史的研究保驾护航,其侧重点还是比较明显的。
书画鉴定与书画创作体会相融合的例子在《丑簃谈艺录》中也有许多。比如在《丑簃谈艺录》中举实例谈及绘画作伪代笔与绘画创作笔法:“烟客七十九岁冬后,因患风疾,其画往往由麓台、石谷等代作。仅吴兴庞氏藏册页二开,一仿倪云林,一仿米家山,装成小卷,后有南田题字者,为烟翁八十四岁真迹。用笔较未病前尤苍古可味,手略震颤,‘神韵’两字,真达最高峰,无人可拟及也。其他仿大痴浅绛略施淡青绿者,多麓台作(麓台时在三十岁左右),偶尔自为润饰而已;其另一种笔法流动而极精能者,是石谷代作也(石谷时在四十左右)。此两种画流传甚多,不能以伪本论,盖款印俱真耳。就余所见石谷代者四五本,麓台代者有十六七本之多云。”
从这些例子可以看出,《丑簃谈艺录》中所涉及的关于书画鉴定的文字,都是与书画的风格、笔法发展、书画品评、书画创作心得等内容联系在一起,与古代的书画理论著述并没有本质的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