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下称省联社)对农村金融系统的干预,绝非鲜事。就在最近,江苏省联社还以一纸公文绕开董事会,直接对某几家农商行的高管进行调度。
借用一名农商行法务人员的话:农信系统的经营管理体制,是我国金融生态圈中独树一帜的奇葩。
事实上关于省联社改革的讨论从未间断,只是在银行上市进程或步入快车道、利率市场化渐近、混业化经营格局等综合因素的叠加下,省联社的转型显得尤为迫切。
人事干预频起
因历史沿革而依旧带着浓厚行政管理烙印的省联社,并没有因为其辖下成员的法人化转制而淡出对农信系统(农信社、农合行、农商行)人事、财务、业务、战略各层面的干预。这一次的对象,是已向证监会递交上市材料的吴江农商行。
记者了解到,今年春节前,江苏省联社拟把昆山农商行的董事长调至吴江农商行任董事长,吴江农商行董事长降至昆山农商行任行长,昆山农商行行长升任该行董事长。
“非常突然,什么招呼都没打,直接发文。吴江那边的董事会都懵掉了”,一位知情人士告诉记者。
此举遭到了吴江农商行董事会和当地政府的激烈反对,最后未能成行。当事行对此并不愿多谈,只用一句“我们的董事长并没有变动”来带过。然而暗潮之下,不乏圈内人对此“打抱不平”。
“不管出于什么考虑,整个程序是不对的。任命、豁免高管都是要开董事会,你不能绕过人家说换就换。有时候省联社不会直接调,会提名,但这也是不对的,你省联社凭什么直接提名董事?”某江苏地区农商行人士直言。
这绝非孤例。此前,江苏省联社亦试图直接空降一名行长到江南农商行,同样遭到该行董事会反对,后者转而内部提拔了一位高管任行长。
记者掌握的情况是,由江苏南部常州地区几家联社合并而来的江南农商银行,比较强势,自主性很强。但不是所有人皆有这般强势,在苏北,很多农商行的董事长和行长经常被平调,连云港农商行就曾有过类似境遇。
除了高管任免,省联社还会介入农信社的普通岗位招聘。此外,一如前文所述,省联社对农商行、农信社的干预还涉及财务、业务、甚至战略层面。记者了解到,省联社会设定农信社、农商行的高管薪酬上限、各岗位薪资区间;设定贷款规模;发放大额贷款、联保贷款时,农信社、农商行要向省联社报备,但出了问题,损失完全由法人社自身承担;在一些地区,如江苏,省联社还牵头统一印制贷记卡,并且指导法人社开发新产品。
总而言之,法人社在经营、管理上均受到省联社诸多掣肘。
“省联社的‘党管干部’思维很浓,还是把自己放在一个行政管理级机构的位置上。其实在我们这种经济较发达、法人社制度也已经上轨道的地区,省联社应该转成服务型机构”,上述农商行人士直言。
省联社亟待转型
关于省联社转型的讨论由来已久,这次不过是老话题架了个新由头。理顺其目前在各地农信系统所处的地位,大概有四种模式。
统一法人模式:将区域内农村信用社统一法人,并组建股份制农村商业银行。这种结构目前只存在于直辖市,北京、上海、天津、重庆等都是这一模式,一开始就没有设置省联社。在此模式下,大一统的农商行作为一家独立法人,有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与其他商业银行没有本质区别。
省联社-县级联社二元体制:这是目前绝大多数地方农信系统所采用的模式。在此模式下,各县级联社作为独立法人,共同出资成立省联社,省联社不作为经营实体,仅承担管理、指导、协调、服务职能。但这样的模式下,也引出了上文所述的一切省联社对法人社的过度干预。
双头管理模型:目前有两个地区采取这种双头模型,一是深圳,深圳农商行不归广东省联社管辖,自行其是;二是天津,天津滨海农商银行也不归天津农商行管辖,甚至前者比后者成立得还早。出现双头模型的两地,在全国有其独特的政治经济地位,其他地区难以效仿。
省联社整体转型为农商行或联合行:整体转型为农商行,目前唯一的例子是黄河农商银行,其前身为宁夏自治区联社,2008年带着直属的银川联社转型。黄河农商既是一个独立法人实体,又通过控股的方式对下面19家县级法人社承担管理职能;还有一个是某些业内人士提出的借鉴荷兰合作银行的模式,在省联社基础上,联合区域内其他农商行,组建联合银行,变成典型的混合所有制股权结构。
“直辖市之所以能取消省联社做成大一统,因为直辖市层级高、区域小、市里对下面区县的控制力更强;其他省区的农信改革,没有足够庞大的资金从各县级联社股东手中收购足够多的股份、没有足够强势的政治力量平衡各派利益,是很难的。”社科院金融研究所银行研究室主任曾刚告诉记者。
言下之意是,统一法人模式并不具有普遍意义。目前呼声较高的是模式四。
“还有一种是省联社逐步淡出管理,变成全省农信系统的服务中心,为成员行社在资金清算、财务审计、信息科技、渠道合作、产品推广等方面提供更有效的平台服务和支撑”,曾刚说。
这与前述江苏区农商行人士的看法不谋而合。事实上这也代表了相当一部分法人社在面临新形势的心声:对一些已经改制成功的农商行和在一些市场化发达地区,省联社应该往服务化转型。
省联社的改革,应实质性地提上快车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