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青岛市于2012年全国首创的长期医疗护理保险(“长护”保险)制度覆盖范围,从今年1月起首次扩大到了广大农村失能人员。据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统计显示,截至2015年1月底,青岛市“长护”保险共有2.5万余名参保失能者享受了“长护”待遇,累计支出护理保险基金6亿余元,其中6000多名老人有尊严地走完了生命最后旅程。
青岛市人社局医疗保险社区处处长马青介绍,青岛市是全国老龄化程度最严重的城市之一,2013年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已占全市人口的18.9%,其中失能、半失能老人占相当大比例。老年人的医疗护理、生活照料给社会和家庭带来沉重的负担。
2012年7月开始,青岛市推出“长护”制度,将原先的社区“家庭病床”、老年护理院的“机构养老”、二级医疗机构的“专护”统一合并、纳入“长护”保险保障,实行“社区巡护”“居家护理”“护理院护理”和“医疗专护”等多层次医疗护理方式,形成了家庭、社区、医院三位一体、相互承接的护理服务体系,建立了医疗、养老、康复、护理(“医养康护”)相结合的新型医疗护理模式,填补了国内失能、半失能人员医疗护理保障的制度空白。
马青说,青岛市“长护”保险基金来自于医保基金,用人单位和个人无须另行缴费。参加了医保的市民如因年老、疾病或者伤残等丧失自理能力,需要长期医疗护理时,其家属可到定点医疗机构提出申请,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评估后,根据参保人的失能状况和护理方式确定长期护理保险待遇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