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万亿委托贷款遇监管重拳
规模或回归影子银行兴起前
2015-01-26    作者:袁盼锋    来源:理财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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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信建投方面认为,管理办法出台后,委托贷款规模将减少,尤其是委托贷款余额占一般性贷款比重较高的股份行。
    一路狂奔的委托贷款终究遇上了监管的“重拳”。
    1月16日,银监会对外发布了《商业银行委托贷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首次对商业银行委托贷款的资金来源、投向、商业银行的角色责任等进行明确规定,直指现有委托贷款业务存在的“越位承担风险”、“监管套利”等现象。
  据央行数据显示,2014年社会融资规模为16.46万亿元,其中,委托贷款占比达到了15.2%,委托贷款增额占社会融资规模的比例再创新高,这一比例在2010年时仅为7.9%。其中,截至2013年末,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委托贷款余额8.2万亿元,2014年新增委托贷款2.51万亿元。
  如今,银监会即将推出的这记“重拳”无疑使得逾10万亿的委托贷款面临前所未有的变局。
  在业内人士看来,这个旨在“回归本源”的监管新规,虽然对银行利润的直接影响非常小,但是将对银行现有的理财业务、信贷结构带来不小的冲击。
  “如果委托贷款新规严格执行到位,委托贷款回归委托代理业务的本源,规模会有一定程度的萎缩,正常情况下应该从目前占社会融资规模总量的15%下降到10%以下,将回归到影子银行兴起以前的水平。”一家股份行的发展研究部相关负责人对理财周报记者表示。

  4年占比增长近一倍

  作为商业银行的传统中间业务,委托贷款最早出现在1996年央行的《贷款通则》之中,其后2000年,央行又将委托贷款的审批制改为备案制。
  “过去十多年,委托贷款都是企业集团进行资金管理的常用的一个手段,某公司将资金在子公司之间利用银行委托贷款的方式进行资金余缺的调剂,商业银行不介入信用,属于中间业务。”据民生银行首席研究员温彬称
  在温彬看来,近年来,随着企业资金需求的扩大,确实存在委托贷款变形,不仅仅是中间业务,商业银行的信用也介入其中。“从资金的投向来说,肯定一部分资金流入到限制类行业,包括产能过剩、房地产、地方融资平台。”
  据央行公开数据显示,2002-2010年,我国的社会融资规模由2万亿逐年扩大至14.27万亿,与此同时,委托贷款增额占社会融资规模的比例达到了7.9%。
   2010年以后,委托贷款迅速扩张。2011年,委托贷款增额占社会融资规模的比例达到了10.1%,至2014年,这一比例上升至15.2%,在社会融资规模同比减少8598亿元的情况下,委托贷款依然同比增加了2.51万亿元。
  “至于委托贷款这些年发展迅速的原因,实质上是委托贷款偏离了委托代理业务的实质,异化成为影子银行业务的通道。其动因和部分企业受国家行业政策限制、难以从正规金融渠道获得融资有关,也有商业银行规避信贷规模管制的冲动。”华夏银行(600015,股吧)发展研究部战略室负责人杨驰称。
  此前,银监会的相关负责人曾表示,规范委托贷款业务,主要源于有银行利用虚假委托贷款规避宏观调控和监管规定,加剧了风险的隐性传染。
  据理财周报记者了解,近年来,委托贷款规避信贷规模监管方面出现了两种常见的模式。
  一种是银行筹集理财资金,购买基金子公司或者证券公司的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计划的资金投入到B企业,B企业再利用委托贷款的形式将资金通过银行贷给A企业。如此运作,A企业可以规避行业限制、授信规模限制,而银行也可规避信贷规模的监管限制。
  另一种形式则是A企业向融资企业B发放委托贷款,然后银行筹集理财产品购买A企业的委托贷款债权。实质上,此笔融资,A企业也没有承担信用风险。
  平安证券在近期的一份分析报告中指出,“国内的委托贷款余额从2008年的2.2万亿增至2014年底的11.3万亿。”与此同时,委托贷款成为银行将自营资金和理财资金继银信合作之后满足房地产和地方融资平台融资的重要方式。

  规模或回归影子银行兴起前

  实际上,在银监会2014年的年中工作会议上,银监会就提示了委托贷款的风险,并将制定委托贷款的管理办法提上了议事日程。
  在日前公布的征求意见稿中,“回归本源”成为委托贷款监管新规的核心思路。所谓回归本源,是指委托贷款回归商业银行委托代理业务的本质,银行只能“收取代理手续费,不承担信用风险”。
  “如果委托贷款新规严格执行到位,委托贷款回归委托代理业务的本源,规模会有一定程度的萎缩,正常情况下应该从目前占社会融资规模总量的15%下降到10%以下,将回归到影子银行兴起以前的水平。”杨驰分析称。
  中信建投方面认为,管理办法出台后,委托贷款规模将减少,尤其是委托贷款余额占一般性贷款比重较高的股份行。
  温彬也认为,2015年,委托贷款新规落地后,委托贷款的增长必定放缓。“这部分资金需求无非就是两种渠道,一种回到银行资产负债表中,由银行提供信贷支持;第二种,一部分是转移到资本市场,通过发行债券等方式来消化资金需求压力。”
  “2015年对于商业银行来说,主要还是加快推动信贷资产证券化,把信贷资金腾出来,以满足表外回到表内的信贷需求。”温彬称,
  不久前,银监会也批复了包括中信银行、民生银行、华夏银行、招商银行、河北银行在内的共27家股份制银行和城商行的开办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的主体资格。这意味着,上述机构在ABS产品发行前备案登记即可,不需要走以前过程繁琐的审批流程。
  1月19日,银监会联合发改委发布《能效信贷指引》,鼓励和指导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开展能效信贷业务,并称:“积极探索以能效信贷为基础资产的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工作,推动发行绿色金融债,扩大能效信贷融资来源。”
  委托贷款新规对于银行利润的影响,温彬认为总体有限。“一方面,一部分委托贷款是合规的需求,这部分不会大幅压缩;另一方面,委托贷款整个作为中间业务,在银行整体收入结构中占比比较小,影响不大。”
  申银万国研究报告则认为,规范委托贷款恰恰是为更宽松做准备,即防止资金违规流入融资平台、金融投资或空转环节。“实际上,2015年固定资产投资存在资金缺口,货币政策偏松几乎是不二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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