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银行完成首期境内优先股发行
2014-12-12    作者:刘振冬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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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兴业银行日前公告,境内首期130亿元优先股顺利完成发行,该行也因此成功跻身首批优先股试点银行。
  兴业银行于11月24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发行核准批文,核准非公开发行境内优先股不超过260亿元,其中首次发行130亿元。通过市场化询价,该行本次发行的境内优先股首个计息周期的票面股息率确定为6%,存续期内每5年调整一次。最终共计28家投资者成功获配,优先股股东结构呈现多元化特征。福建省财政厅履行6月6日兴业银行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前的承诺,未参与本次发行询价过程,按照最终询价确定的股息率认购25亿元。
  兴业银行本次境内优先股的信用等级为AA+,首个计息周期的票面股息率为6%,兼具安全性和稳定收益性,对于长期投资者具有较强吸引力,在投资者路演询价阶段即获得较多的认购订单意向。为保证优先股配售过程公开、公平、公正,兴业银行在本次发行工作中进一步优化配售原则,明确采用“价格优先、边际利率等比例配售”的配售规则,充分体现了实事求是、尊重市场的理念。
  从兴业银行本次境内优先股获配情况来看,优先股股东类型呈现多元化,获配对象包含国家机关、社保基金、保险公司、基金公司、信托公司等各类型投资主体。且在良好配售机制的保证下,本次发行获配对象中不存在个别股东持股比例过大的情形,有效地维护了优先股股权结构的稳定性和平衡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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