芯片卡已成为各大银行的主推品种,而逐渐将被淘汰的磁条卡摇身一变,成了藏品市场的“新宠”。作为藏品新宠的银行卡还没大热几天,就引发了银行卡收藏是否违法的争议:因为我国刑法明确规定,禁止非法持有他人银行卡。原本的兴趣爱好,竟然有可能违反法律,这让不少银行卡收藏者倒吸了一口凉气。事实到底如何?
吃惊
法律禁止非法持有别人银行卡
银行卡收藏前段时间一度成为时髦话题,而昨日,北京日报刊载一篇署名为“朝阳区法院万兵”的文章,其中称“我国刑法明确规定禁止非法持有他人银行卡”。
万兵指出,根据刑法第177条的规定,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构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解释,刑法中所规定的‘信用卡’,既包括借记卡也包括通常意义上的信用卡。换言之,刑法中所规定的‘信用卡’也就是通称的银行卡。”
此外,对于数量“较大”“巨大”的标准,万兵称司法解释也有明确规定,“数量较大”是指5张以上不满50张;“数量巨大”是指50张以上。“收藏爱好者很容易跨越这两个数量门槛。”不过万兵在文章中表示,解读我国刑法规定,便会发现并非所有的收藏银行卡行为都被禁止,刑法所禁止的只是非法持有行为,即用于收藏的银行卡若来源不合法将可能构成犯罪。
律师
收藏银行卡尚存灰色地带
如何证明来源合法是关键
收藏他人银行卡,真的会“惹罪上身”么?“如果是正常收藏他人银行卡,没有拿去消费、套现、洗钱等,没有发挥银行卡的金融支付功能,应该不涉及违法。”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严国亚认为,大量持有他人银行卡,可能会扰乱金融秩序,对社会造成负面影响,立法可能是出于这个考虑。“但如果仅仅是收藏,收藏者持有的卡不再发挥金融功能,也就没有扰乱金融秩序的问题了。”
银率网理财分析师孟丽伟表示,司法实践中,对于“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是否认定为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并不单纯看所持有他人信用卡的数量,还会参考获得的途径是否合法,以及持有行为是否对他人造成了侵害。“在实践当中,较少有单纯持有他人信用卡的行为被认定为‘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的情况。”不过,孟丽伟认为,法律尚未对信用卡收藏的合法性给出明确界定,“可以说,信用卡收藏行为尚游离在法律灰色地带,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
银行卡收藏存在法律风险,这一说法得到了江苏焯燃律师事务所主任虞兴东的认同。“如果获得了银行卡所有人的同意而获得,而且仅仅是用来收藏的话,不会有法律问题。”虞兴东表示,如果收藏者持有的银行卡来源不合法,比如他人盗窃来的,或者银行公职人员非法售卖等,都是非法持有他人银行卡,数量巨大就涉嫌违法。
“如果是大量持有他人银行卡,且被举报了,自己又没法证明自己所藏的卡来源合法,就有可能涉嫌违法。所以大量收藏他人银行卡,面临的一个法律风险就是,你如何证明自己的来源合法。”
探访
银行卡收藏
仍是“非主流”
虽然银行卡收藏一度掀起热潮,但记者昨日走访钱币交易市场发现,银行卡收藏在南京还是“非主流”。
记者昨日来到南京大方巷钱币交易市场,市场内的交易品多为钱币以及各种电话卡、游戏卡,唯独没有银行卡。记者来到一家收藏卡片的柜台前询问,店主直接摆摆手,表示银行卡没有收藏价值,不收银行卡。另外一位柜台店主也表示,银行卡收藏并非收藏“主流”,几乎都没有人收藏。“现在银行卡不值钱的,电话卡都要比它值钱。”
一位收藏爱好者称,磁条卡市面上实在太多,所以收藏价值就显得比较小。“再说银行卡中含有大量个人信息,万一有麻烦了也说不清,所以即便有收藏价值,我们也不敢随便接手。”
提醒
不用的卡最好销户
银行卡收藏热的兴起,主要是银行卡“磁旧换芯”的推进,一些收藏人士看好即将被淘汰的磁条卡有收藏价值。不过有银行人士提醒,磁条银行卡里包含个人信息,对于不用的银行卡最好进行销户。因为已注销的信用卡可通过信用卡离线交易的方式来实现盗刷,孟丽伟还特意提醒,对于已注销的信用卡,切勿转送他人或拿来出售,而应剪断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