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拉·罗克无意中见证了朋克运动诞生和发展。 希拉·罗克(Sheila
Rock)一身素净衣衫,简单的发型、慢速而清晰的吐字,更像干练的都市女性,仿佛与“朋克”相差甚远。
“我从来都不是朋克。”她坦率地说。尽管如此,她在上世纪70年代无意间闯入一群年轻人中,大家玩音乐、开派对、讨论人生与现实,其间罗克抓拍下这些穿着怪异而有趣的人——之后才知道,照片里都是流行音乐史上的标志性人物:冲撞乐队、克里希·海德、保罗·韦勒、性手枪乐队、X世代乐队、苏克西与女妖乐队、The
Subway
Sect、诅咒乐队、嗡嗡鸡乐队。而他们所带领并形成的朋克潮流,至今还在时尚视觉领域散发无限生命力。
上海当代艺术博物馆即将结束展出的“agnès b.
[PUNK+]致敬朋克时代艺术展”上,有28幅精选自摄影师希拉·罗克限量版摄影集《PUNK+》。影集是伦敦朋克运动整个时代的记录,记载朋克如何从小范围以迅猛高调之姿在英国扩展和对社会、文化、时装产生重要影响。
希拉·罗克生于美国,曾于波士顿大学和伦敦电影学院接受教育,自1970年起定居并工作于伦敦。初入社会,罗克并不知道自己要做摄影师,纯粹只是从视觉角度发现朋克乐手们用二手服装和廉价布料加工改造而成的服饰风格充满个性。
他们喜欢用狗链或金属铆钉皮带等做装饰品,穿着开线或故意撕破弄脏的带着特大号安全别针的、磨损了衣边的衣服,钟爱酷感十足的马丁博士靴,衣服上总喜欢佩戴着大大小小林林总总的徽章。通过抓拍乐手表演和休息的瞬间,罗克无意中把握了朋克运动中原始与富有创造力的美学元素,同时也见证了一段亚文化的诞生和发展。
“最吸引我的首先是外表”
第一财经日报:你曾经说,上世纪70年代的流行圈子像个大派对,朋克、摇滚、摩登派(Mods)、光头党,为什么你选择了朋克这个群体而不是其他?
希拉·罗克:当你真的处于生活之中,是不会感到什么特殊的事情正在发生的。所以问题并不该是我为什么“选择”了他们,而是一些事情正在发生,碰巧我遇到了而已。当时我并不喜欢光头党的那种负面情绪,摩登派也很有趣,但那里绝大部分都是男生,除此之外还有很多好玩的亚文化群体。
朋克最吸引我的首先是外表,我从来没有见过人穿成这个样子,甚至有点像是行为艺术。英国那时候正在经历经济萧条,很多人一周只能工作三天,大家几乎都穷得买不起新衣服,于是二手服饰就悄然兴起了,它们很便宜,同时也可以非常时髦。当它们成为孤品或者是上个年代的复古样式,这些旧衣服竟然也都充满了个性。我想人们可能反而被这种个性吸引——他们看起来是那么炫目,让人兴奋。
那时候大家都很年轻,大多数人并没有什么特长。很多人都向往大城市,于是高中毕业就来到伦敦。朋克乐手们其实非常单纯,尽管他们的文化被后人认为是叛逆极端的。
日报:你认为朋克文化是不是更多源自时尚,而非音乐?
罗克:对我来说,朋克其实是两者的结合。在我来到伦敦之后渐渐发现,摇滚乐现场演出同时也具备了十足的时尚信息——大家的穿着讲究而充满个性,不但通过音乐而且还通过衣着来表达自己的想法。社会经济情况不好,于是年轻人自己创造自己的服饰;他们没有太高级的乐器设备,音乐也非常简单,就像是新生婴儿想要努力工作。逐渐地,大家才找到自己的路线,变得更加成熟、自信。
朋克文化的本质是不断寻求新的、不同的东西。我认为现在可能比那个年代要更难了,因为现在整个世界都有类似的价值观,穿一样的衣服、用着一样的手机。你还能想到其他的什么文化比朋克更有力量、更能改变人们的想法吗?
日报:作为一个在美国长大的人,你现在觉得英国的流行文化有怎样的特质?
罗克:后来我意识到,像这种不同群体的亚文化在美国并不常见。那时候对于刚来英国的我而言十分新奇,觉得世界都变得更加丰富多彩。
英国的朋克鼓励创新,挑战了世俗社会的一般准则;而美国,据我自己的观察,尽管更为富裕,但整体文化都是融合而生的结果,音乐如此,着装如此,只有很小的一群年轻艺术家在想着做些与众不同的事情。而英国文化更扎根于工人阶层,主要针对的是经济社会现状,所以听起来总是和社会相关联。但这其中的戏剧性与冲突感是美国人无法达到的。
日报:朋克音乐不讲究技巧,简单三和弦、两三分钟的长度,简单直白。反而是服装、图片、海报等方面极尽所能,你认为造型与视觉对朋克流行文化的影响有多大?
罗克:肯定是巨大的,甚至比音乐本身的力量还要大。因为朋克乐比较粗糙,台上的年轻人摆弄着吉他和鼓,制造各种噪音;而另外一面,图像都不同寻常。他们就是鼓励所有人去尝试新的东西,不需要全世界都同意,不需要老老实实从学徒做起,只要放手去做就是了。我认为图像比音乐更重要,也许是因为自己摄影师的身份,但事实上,朋克音乐很粗糙,基本上只存在了一段时间,而朋克服装风格后来被一批先锋时装设计师所吸收,得以继续发扬光大。
“所有的照片都仿佛从天而降”
日报:当你和大家混在一起的时候,你是不是朋克的一员?
罗克:你觉得我看起来像是朋克吗?不不,我从未朋克过,可能更偏向于波西米亚风格。有时候穿着黑色牛仔裤和黑色皮衣,仅仅如此;或者白色衬衫加一条领带,像帕蒂·史密斯那种,丝毫不女性化,而是为了表达自己内在的独立和力量,并不是以一种挑衅的方式去展现性感,比如现在的蕾哈娜。可能那时候我并不知道这些风格的内涵是什么,就只是单纯地被吸引住了而已。
日报:你的身份更偏向于哪一种,乐手的朋友、粉丝,还是旁观的摄影师?
罗克:其实我那时候并不是专业摄影师,只不过当我在青春期的时候收到过别人送的一台相机,于是就随身带着它到处拍照片。先是由于我前夫的关系,得以有机会跟拍大卫·鲍伊的巡回演出,然后才逐渐和音乐圈子的人熟识起来。
起先我并没有商业目的,身边有这么多好玩的事情发生,自然而然地想要拿起相机乱拍一气。开始我甚至并不确定照片出来会是什么效果,必须要拍完36张胶片才能去冲印;直到有人看到我的作品觉得很不错,于是就逐渐有了更多的机会。
日报:据说你并没有认真学过摄影,那么你必然有很多过人的天赋?
罗克:谢谢你这么说。可能我天生对人感兴趣,喜欢同各种各样的人打交道。现在我常常和当时的友人谈论,那时候到底发生了什么。我并不是热爱摄影本身,而是发现这是个接近那些流行文化的绝佳方式。我几乎对自己所做的事情一无所知,所有的照片都仿佛从天而降——从这个角度来说,我倒是非常朋克。
之后,我的职业生涯也在不断做出新的变化。在我为音乐人物拍摄、在音乐潮流杂志《FACE》供职、为唱片公司做事之后,我发现自己的兴趣转向了别的领域,于是就进入时尚行业、广告业,后来更偏向于做社会性质的摄影记录,最近才完成了一组关于英国海岸环境的拍摄。我始终都在往前走,努力做更新的尝试,而不是向周围妥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