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部门针对现阶段私募产品混乱的营销形式给出更严格的管理措施。《金证券》记者从私募行业内了解到,本轮整顿中,第三方销售受到的影响最大,其中第三方销售网站上关于私募产品的公开宣传最易“踩线”。
昨日,记者从国内多家知名第三方销售公司处获悉,虽然第三方销售公司对这一监管情况早有预期,很早就开始商讨对策。但是,截至目前并没有特别可行的措施。深圳一家大型第三方销售公司人士对《金证券》记者直言,商讨结果仍处“曲线救场”阶段。
宣传易“踩线”
上周五,证监会就私募基金的宣传推介标准做出了解释。当天,新闻发言人张晓军表示,《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不得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募集资金,不得通过报刊、电台、电视、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和布告、传单、手机短信、微信、博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
这并不是监管部门首次表态要收严私募基金营销监管,此次《暂行办法》将主体从“非公开募集基金”扩大到“私募基金管理人”和“私募基金销售机构”;禁止的营销方式也进一步延伸到“布告、传单、手机短信、微信、博客和电子邮件”等更多的互联网方式上来。
根据证监会的解释,包括私募基金、证券公司、基金公司、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等金融机构所从事的私募基金业务,其营销方式都将被纳入监管的行列。
不过,《金证券》记者从行业内了解到,第三方销售公司受到的影响可能最大,其网站上关于私募产品的公开宣传形式最易“踩线”。
“微信、微博毕竟还可以做成小圈子的传播形式,在细则不明确的情况下,可以打打擦边球,但是网站上的广告,很明显就是面向公众的了。”上海一家知名第三方销售公司人士说。
据这位人士介绍,目前第三方销售公司的营销手段中,所谓的微博、微信等新兴互联网营销措施对新增客户量的贡献并不大,影响力和实用性都较高的还是网站上的广告。
“如果网站不能公开发广告我们怎么办?这是第三方销售公司现在正在研究的问题。”上述人士说。
曲线救场
昨日,多家知名第三方销售公司的相关人士在接受《金证券》记者采访时表示,对私募基金营销方式监管趋严早有心理准备。
“实际上,我们从去年就关注到这个问题,每次开会也都在讨论这个事情,同行之间也在观望,看看有没有好的方式可以应对。”深圳一家大型第三方销售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只是,截至目前第三方销售公司在网站宣传上似乎并没有太大的变化。
该负责人无奈地说,商讨的结果仍处于“曲线救场”的阶段,“通过先注册,后浏览的方式,尽量让产品宣传看似是针对特定客户吧。”
融智评级高级研究员何卫玲对《金证券》记者表示,目前私募机构、第三方销售公司等还未收到监管部门或者私募基金协会的相关文件,由于判断产品宣传是否针对“特定客户”存在一定困难,因此预计这一监管措施真正实施仍需要一段时间。
值得注意的是,何卫玲提及近两年私募市场上涌现了众多的第三方销售公司,规模都不大,营销上很“凶猛”,一旦监管政策成行,大型第三方销售公司面临的将是销售方式的转型,而小销售公司则可能被迅速清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