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政府与深圳市保监局9日宣布,在国内首次推出巨灾保险,涵盖15种灾害,每人每次最高赔付金额为10万元。记者了解到,经深圳市政府批准同意,近期深圳市民政局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签订《深圳市巨灾保险协议书》,从2014年6月1日起,深圳市巨灾保险正式进入实施阶段。根据巨灾保险方案,深圳市政府每年以财政资金3600万元购买相关保险,此外还将设立3000万元的巨灾保险基金。救助范围包括15种灾害,救助项目为因灾造成人身伤亡的医疗费用、残疾救助金等费用,每人每次灾害人身伤亡救助最高额度为10万元,每次灾害总限额为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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