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2015年广州将实现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全面并轨,现有的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以及城乡居民医保的469万参保人将统一参保标准和待遇。 据介绍,广州现行的医保制度共有3种,参保标准和待遇各有差异,其中自2008年实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市级统筹,截至今年5月,参保缴费人数为214万人;白云区、南沙区、萝岗区、花都区、番禺区和增城市实施新农合制度,由各区独立统筹,现有参合人员210万人;从化市实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现有参保人数45万人。 广州市提出,整合现有的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制度,出台城乡居民医保办法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办法,覆盖城乡全体居民。目前,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起草《广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试行办法》、《广州市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试行办法》及《关于明确2014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过渡期有关问题的通知》等3个文件,正在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根据上述文件,新农合并入城乡居民医保后,农民就医选择范围更广,医疗保障范围更大,报销比例和封顶线普遍有所提高,可与城镇居民一样享受门诊慢性病及门诊特定项目待遇,普通门诊报销额度由300元/年·人提高到600元/年·人,未成年人每年增加到1000元/年·人。 大病保险方面,上述文件提出,今年9月起,在无需另行缴费的情况下,广州市居民医保参保人将可以享受大病医保的二次报销待遇,其超过医保最高支付限额外的医疗费用,将由大病医保基金报销70%,连续参保满5年的参保人,大病最高报销额度可达到1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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