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银行此前发布的2013年年报显示,济南市历城区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下称“历城城建”)3507万贷款本金违约,并欠息高达613万元,贷款五级分类为可疑类,并已诉讼。 “可疑类”意味着借款人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担保,也肯定要造成较大损失。虽然有市场人士认为,这是对地方政府融资平台银行贷款违约的首次披露,但齐鲁银行却否认该笔贷款为地方融资平台贷款。 深陷舆论漩涡之后,齐鲁银行7月2日发表声明称,历城城建从未被纳入融资平台机构内,本笔贷款也非政府融资平台贷款。虽然有一定的政府背景,但其经营活动的开展,完全是独立的,自负盈亏的,并不是地方政府用于融资的跳板,其归还该行贷款的资金来源,也是来源于其自身经营活动。 工商资料显示,历城城建成立于1992年,注册资本1806万元,为济南市历城区建设管理局全资成立。一般经营项目包括,新区建设、旧城改造范围内的房地产开发、开办市场及管理服务、房屋租赁。据了解,现该企业近三年已无开发项目,主要经营业务为租赁自身名下房地产。 事实上,2012年,历城城建已经开始欠息。2012年末,历城城建在齐鲁银行的贷款本金余额为3510万元,虽然本金未到期,但已经欠息249万元,贷款五级分类为次级类,且2012年齐鲁银行已经提起诉讼。 2013年,齐鲁银行将该笔贷款由次级类下调至可疑类,欠息已经升至613万元。而根据齐鲁银行的贷款等级分类,次级类表示借款人还款能力出现明显问题,完全依靠其正常收入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担保,也可能会造成一定损失;可疑类则表示借款人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担保,也肯定要造成较大损失。 据《第一财经日报》记者了解,历城城建成立后,陆续与齐鲁银行开展业务,但业务相对较为分散,金额也较小,担保方式也各有不同。至2002年起,齐鲁银行将历城城建分散在多家机构的业务进行整合,统一归口至营业部办理。而历城城建贷款的担保方式逐渐固定为由历城城建提供抵押物担保,以及由济南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济南城投”)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齐鲁银行称,2005年,历城城建向齐鲁银行申请三笔共计3520万元贷款,以名下房产提供抵押为两笔贷款担保,其中一笔1500万元贷款由济南城投为其提供担保。至2008年,该业务办理展期,2010年展期到期,在压缩10万元后,对剩余的3510万元贷款办理了借新还旧手续,担保方式仍为两笔抵押担保,一笔济南城投保证。该贷款于2012年2月已经出现逾期,随后齐鲁银行依法将其诉至法院,并胜诉。 而为历城城建提供担保的济南城投却是已被列入清单的融资平台,但齐鲁银行声明称,济南城投虽然是已被列入清单的融资平台,但是该笔业务是历史延续的业务,与企业正常经营有关,并非融资平台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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