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谷支行原行长韩立锋,收受两家房地产开发公司负责人给予的款物,共计1318万余元。到案后,其揭发检举北京农商行副行长涉嫌受贿,构成立功。近日,市二中院一审以受贿罪从轻判处韩立锋有期徒刑14年。
现年43岁的韩立锋生于北京,大学文化,2010年1月起被聘任为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谷支行行长。去年9月10日,他因涉嫌犯受贿罪被抓获归案。
法院查明,2011年至2012年间,韩立锋为某房地产公司获取贷款提供帮助,多次收受该公司负责人给予的钱款共计1000万元。2011年至2012年间,韩立锋为另一家公司延缓还贷提供帮助,先后多次收受318万余元。韩立锋到案后,其家属退缴赃款。
法院认为,韩立锋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鉴于他到案后主动供述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受贿罪行,并检举揭发他人犯罪,已查证属实,有自首、立功情节,且其受贿所得已全部退还,有悔罪表现,故依法对其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32万元。
宣判后,韩立锋没有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