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五,创业板IPO新规公布,降低上市门槛、简化发行条件、未来符合创业板上市条件的企业将增加。同时,酝酿多年的创业板再融资终于放开,上市公司可以通过更多元的工具从创业板市场融资。
不过,有投资者质疑认为,这是一边给创业板“放水”,另一边鼓励从市场“抽血”。对此,一位券商分析人士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表示,降低上市门槛并不代表创业板上市变得更容易,放开再融资则是对资本市场基础功能的完善。
IPO规则松绑 向注册制过渡
目前在证监会排队上市的595家企业中,有205家在等待登陆创业板,其中包括19家过会企业、5家预披露更新企业、107家已反馈企业和74家已受理企业。
5月16日,酝酿已久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下称“IPO管理办法”)和《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再融资办法”)发布,证监会宣布,上述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经过一年多的讨论和调研之后,证监会于3月21日至4月22日就上述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与此前的创业板首发办法相比,本次发布实施的IPO管理办法适当放宽了财务准入指标,取消持续增长要求,简化了其他发行条件,强化信息披露约束。
另外,办法还废止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板推荐工作的指引》(证监会公告[2010]8号),拓展市场服务覆盖面,创业板申报企业不再限于九大行业。
“社会各界对创业板首发办法的意见主要集中在发行条件、中介职责及细化披露要求等方面。”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表示,证监会最终采纳了吸收两条涉及发行和信息披露方面的意见。
其中,在发行条件方面有的意见认为,对于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的影响因素以及本次修订取消的发行条件,建议细化披露要求。对此,张晓军表示已在创业板首发招股说明书准则等相关配套规则中加以吸收采纳,并尽快推出。
此次降低财务门槛,可谓“不温不火”。对于财务门槛到底应该“多高”,有观点认为应提高财务指标、强化募集资金监管,也有的认为要进一步降低财务指标、允许亏损企业上市。
那么,适当放宽创业板财务准入指标、简化发行条件,是否意味着创业板市场要“放水”?面对这样的质疑,证监会曾经明确作出过解释。
首先,放宽发行条件,还权于市场,交由投资者判断,是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的重要一步;其次,放宽财务准入指标,简化发行条件,可以支持更多的企业发行上市,拓宽服务覆盖面;第三,简化发行条件后,监管导向转为披露导向,不会降低对企业的实质性要求,风险可控。
再融资放开 加速并购整合
就在证监会发布创业板再融资办法征求有意见稿之前,国务院刚刚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兼并重组市场环境的意见》。
创业板再融资放开的另一个考虑,就是满足上市公司持续发展的融资需求,并且鼓励上市公司并购整合。
目前传统产业与新兴产业的更迭趋势已然明确,以创业板为代表的新兴产业将得到更多的支持和方便。
本次发布实施的再融资办法主要包括四项内容:一是设置简明统一的发行条件,强化对再融资的约束机制;二是推出“小额快速”定向增发机制,允许“不保荐不承销”,自受理之日起15
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不予核准决定;三是支持上市公司在特定范围自行销售非公开发行的股票,降低融资成本;四是加大董事会的自我约束功能,强化管理层再融资的责任意识。
在发行定价上,创业板遵循“随行就市”原则,将再融资定价与二级市场价格挂钩,并通过持股锁定期来约束定价行为。
“在此之前创业板的主要融资渠道仍然是银行贷款和短中期债券,股权融资没有真正放开,不仅渠道单一而且融资成本较高,所以从企业经营发展的角度看这是利好。”一位投资策略分析师认为,本次创业板改革放开再融资,将完善资本市场的融资功能,不过制度意义大于其对市场短期波动的影响。
该人士认为,长期来看利好并购成长型企业,新兴产业将实现“扩容发展”,而传统产业则将面临“缩容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