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水火无情”,大的火灾可以毁掉整个商厦,小的火灾也可能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商场消防管理的重要性毋庸置疑,即将上市的公司更应重视消防安全。而《经济参考报》记者调查发现,4月30日在证监会网站预披露IPO招股说明书的安徽安德利百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德利百货”),多年来一直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隐患,下属购物中心也曾发生火灾,去年还因重大火灾隐患被安徽省政府重点通报,但安德利百货招股书对这一切并未披露。
因消防问题屡遭行政处罚
安德利百货是一家以自营为主的百货零售连锁企业,为安徽省重点扶持的“十大商贸流通企业”、中国百货商业协会百强企业。其招股书坦承,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因违法被消防部门处罚过5次,事件均发生在2011年。
其中,2011年6月2日,巢湖市居巢区公安消防大队下达“居公(消)决字[2011]第1号”行政处罚书,以“门店消防实施、器材和安全标志未保持完好”为由对安德利百货子公司巢湖安德利购物中心有限公司罚款5000元;10月9日,合肥市肥西县公安消防大队分别下达“合西公(消)决字[2011]第60号”、“合西公(消)决字[2011]第61号”、“合西公(消)决字[2011]第62号”三份处罚书,分别以“门店未进行消防设计备案”、“门店未进行竣工消防备案”、“门店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擅自投入使用、营业”为由,对安德利百货分别作出了“责令停业、罚款5000元”、“责令停业、罚款5000元”和“责令停业、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10月12日,合肥市庐江县公安消防大队下达“庐公(消)决字[2011]第034号”行政处罚书,以“门店未经消防检查擅自投入使用营业”为由对安德利百货作出“责令停止使用、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
招股书认为,公司已经按照处罚决定书的规定缴纳了全部罚款,并进行了消防安全整顿,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
曾在挂牌督办后发生火灾
《经济参考报》记者调查发现,巢湖安德利购物中心2011年之前曾经发生过火灾。据《江淮晨报》、《合肥晚报》等合肥当地多家报纸报道,2008年12月20日上午9时许,巢湖安德利购物中心新建20余层大楼突发大火,火源从正在施工的5层烧起,然后一直向上蔓延,烧至十余层。火灾发生时,有市民正在商场内购物。大楼没有完全竣工便于当年10月1日开业,“一边营业一边施工”。初步调查是工人在施工过程中用电产生火花引起火灾,此次大火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值得一提的是,2007年10月,巢湖市政府下发第十一期督办通报,对庐江县安德利贸易中心、巢湖安德利购物中心等8处重大火灾隐患进行挂牌督办。据相关报道,2007年1月3日,巢湖市居巢区公安分局消防科检查发现巢湖安德利购物中心存在“五楼仓库、办公合一,无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多处主要火灾隐患,庐江县安德利贸易中心则存在更为严重的“未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将用于人员疏散的疏散楼梯进行了可燃装修”等隐患。
挂牌督办一年后竟然发生了火灾,令人百思不得其解。
再因重大火灾隐患被全省通报
去年,安德利百货下属的一个大卖场再次被挂牌督办。2013年3月29日下发的《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挂牌督办整改全省50处重大火灾隐患的通知》(皖政办明电[2013]9号)显示,庐江县安德利大卖场赫然在列。安徽省政府明确要求在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的醒目位置悬挂“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警示牌,确保2013年底前整改销案。据庐江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站2013年10月28日的文章,庐江县安德利大卖场存在电器线路、消防喷淋系统缺失等安全隐患,该公司自6月底至8月初,停业40天并投入400万元进行集中整改。该消防喷淋系统经改造后,由县消防大队验收合格。
然而,此次挂牌督办后整改效果究竟如何,令人担忧。业内人士指出,安德利百货屡次出现消防安全隐患问题,与管理规范的上市公司标准还有差距,其消防安全问题值得投资者关注。北京中银(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喻胜云博士指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招股说明书内容与格式准则是信息披露的最低要求。不论准则是否有明确规定,凡是对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均应当予以披露”,报告期内下属卖场被省政府作为重大火灾隐患进行通报并停业整改,此类信息显然属于“对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信息”,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公众公司,安德利百货理应在招股书中坦承公开这一信息,详尽披露相关整改情况并分析其对公司上市的或有影响等,充分满足投资者的知情权。
5月15日,《经济参考报》记者就以上问题联系安德利百货采访,一位自称姓王的同志先表示“我们没有什么重大火灾隐患”后又称“已经整改到位了”,并记录下记者相关的采访问题,但截至记者发稿时,未有其他回复。针对安德利百货存在的问题,本报将持续予以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