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人寿硬气举牌农产品遭阻击
2014-05-09   作者:记者 李唐宁/北京报道  来源:经济参考报
分享到:
【字号

  “举牌土豪”生命人寿又在A股战场遭到了阻击,不过这次对手变成了地方国资委。农产品本周公告称,该公司第一大股东深圳国资委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同一致行动人累计持股为29.9999%。这一比例意味着,如果生命人寿想超越,将会触及要约收购线。深圳国资委匆匆增持,被看做是应对来自生命人寿举牌“威胁”的一步棋。

  投资农产品遭阻击

  故事可以追溯到去年年初。2013年4月24日,生命人寿宣布持有农产品股份占比达10%,并称战略性看好农业现代化大背景下农业流通行业的长期投资机会。今年3月15日,生命人寿再发权益变动报告,公司自2013年4月20日至2014年3月13日,生命人寿旗下两个账户合计持股达254561136股,占农产品总股本的15.0010%。
  4月9日,生命人寿忽然宣布,自2014年3月20日至4月8日,生命人寿-分红账户购买农产品股份8484.31万股,占总股本的4.9998%。在此轮增持后,生命人寿累计持有农产品3.39亿股,持股比例为20.0007%。离彼时深圳国资委24.31%的比例仅一步之遥。
  但这样的结果让生命人寿意犹未尽,4月17日,农产品发生了一笔成交量达5494.50万股的大宗交易,成交单价为9.23元/股,一机构专用席位斥资逾5亿元接下了上述全部筹码。市场对这笔交易是否生命人寿所为揣测不断,且有声音认为生命人寿通过“马甲”继续增持,并判断其阵营合计持股比例将可能突破30%的要约收购红线。
  对于此举动机,生命人寿表示,举牌农产品主要是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看好,持股比例不超过该其总股本的25%。但资本市场上从来不缺戏剧性的故事,对比生命人寿对金地集团的 “控股”过程,“明修栈道暗度陈仓”手法重出江湖也并非不可能。
  不过,深圳国资委也未必会坐以待毙。农产品本周公告称,该公司第一大股东深圳国资委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同一致行动人累计持股为29.9999%。“这个很明显,是给生命人寿设的一个地雷线,就是对生命人寿的阻击。”一位券商分析师表示, 29.9999%的比例意味着,如果生命人寿想超越,将会触及要约收购线。

  “举牌控”的土豪实力

  屡遭阻击仍频频举牌,生命人寿的“硬气”来的不无道理。作为保险行业的“第二梯队”,生命人寿近年扩张不可谓不迅速。记者统计发现,2013年净利润排名前三位的非上市险企中,生命人寿已经以净利润53.56亿元的成绩夺得第一宝座,而泰康人寿和安邦财险分别以37.23亿元和34.4亿元的净利润排名二三。
  值得注意的是,利润背后的一笔营业外收入格外引人注目。生命人寿年报数据显示,58亿的营业外收入同比劲增1918%。扣除税费支出后,生命人寿实现净利润53亿同比增加393%。不仅如此,2013年生命人寿的投资收益高达56.88亿元,同比增长了46.25%。此外,生命人寿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去年爆发,投资金额从2012年的15.28亿劲增至2013年的345亿,增幅达2160%。
  生命人寿出身地产行业,对于地产行业的投资偏好毋庸置疑,而此前对金地集团频繁公开举牌的背后,也是其投资实力的不断加码。统计显示,生命人寿2013年合并报表投资性房地产数量为128.64亿元,2012年为103.17亿元,公司投资性房地产数量为39.20亿元,2012年为24.96亿元。此外,也有有消息显示,生命人寿已经计划在广东深圳当地进行养老社区项目开发工作,未来有望在大鹏新区建设的养老社区项目上以股东身份投资。虽然随着业务的扩张,2013年生命人寿的偿付能力从前一年的198%下降到168%。不过,生命人寿通过增资和发行次级债,增加了资本金,加上投资收益走高,其偿付能力仍然比较充足。

  投资风格大胆引合规之争

  2013年是保险资金松绑元年.从金地集团到农产品,生命人寿对接连举牌的高调动作,被行业人士看做是近几年不断拓展其保险资金运作领域的一个信号。但与此同时,运用合规问题也引发了一些争议。
  根据生命人寿在4月25日对金地集团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的披露,生命人寿持有、控制境内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有6家公司,分别为金地集团、农产品、中煤能源、必美宜、佳兆业集团和首钢资源,持股比例分别为24.82%、22.06%、8.02%、18.20%、15.61%和28.28%。
  此外,生命人寿持有占比超5%的H股上市公司3家,分别为必美宜、首钢资源和佳兆业集团,占各公司港股总股本比例分别为18.20%、28.01%及15.2%。而根据保监会2010年8月11日发布的《关于调整保险资金投资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保险资金投资同一上市公司的股票,不超过该公司总股本的10%;超过10%的仅限于实现控股的重大投资,适用《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重大股权投资的规定。
  现行的《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对其他企业实现控股的股权投资应当限于三类企业:一是保险类企业;二是非保险类金融企业;三是与保险业务相关的企业。若按照这一规定,生命人寿显然已超标.不过,保监会今年初发布的《关于加强和改进保险资金运用比例监管的通知》则不再提及险资持有单一上市公司股权比例限制。比例监管只对权益类投资的大类进行监管,保险资金投资权益类资产的账面余额,合计不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30%。有接近生命人寿的人士表示,生命人寿可能是险资运用试点公司,所以监管层对它的资金运用监管得相对宽松。

  凡标注来源为“经济参考报”或“经济参考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稿件,及电子杂志等数字媒体产品,版权均属经济参考报社,未经经济参考报社书面授权,不得以任何形式刊载、播放。
 
集成阅读:
· 安邦“死磕”生命人寿金地控股权争夺白热化 2014-04-24
· 生命人寿成金地集团第一大股东 2014-04-15
· 生命人寿"黑"中介监管系统造假证 2013-06-07
· 生命人寿竟然“黑”进中介监管系统造假证 2013-06-07
· 保监会4月开68张罚单 生命人寿聘无证人员独中6单 2013-05-09
 
频道精选:
·[财智]诚信缺失 家乐福超市多种违法手段遭曝光·[财智]归真堂创业板上市 “活熊取胆”引各界争议
·[思想]投资回升速度取决于融资进展·[思想]全球债务危机 中国如何自处
·[读书]《历史大变局下的中国战略定位》·[读书]秦厉:从迷思到真相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媒体刊例 | 友情链接
经济参考报社版权所有 本站所有新闻内容未经经济参考报协议授权,禁止转载使用
新闻线索提供热线:010-63074375 63072334 报社地址: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57号
JJCKB.CN 京ICP备1202870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