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至29日短短12天的时间,至少8名成都银行的持卡人借记卡被盗刷。受害人银行卡均显示在泰国的银联联网取款机上进行过操作,盗刷地点却均在俄罗斯,在此期间受害人却从未到过俄罗斯。案件的发生再一次暴露出借记卡和信用卡的监管上存在的漏洞。
银行卡被盗刷的成因
用户银行卡被盗刷,有银行的原因、技术的原因、持卡人自身的原因,也与我国征信系统的不健全有关。从银行的角度分析,迫于竞争压力,银行业务人员一味追求存贷款业务的拓展而忽视对持卡人的审核,导致盗用他人信息办理信用卡的现象大量存在,留下安全隐患。此外,由于我国人口数量大,征信系统信息采集不合理,加之经济发展速度快而数据滞后等原因,使得我国的征信系统还没有真正建立起全国统一平台,这也给信用卡用户带来了风险。
而从普通持卡人角度分析,由于持卡人对银行业务不够了解,使得持卡人存在一些错误的用卡习惯。持卡人对于信用卡的使用常常是重方便、轻安全,不严格遵守信用卡章程的有关规定,不配合发卡银行信用卡风险管理工作。例如,有的持卡人不设密码或者设置的密码过于简单,信用卡一旦被盗或丢失,很容易被他人破解,从而进行消费或透支行为;另外,由于持卡人对信用卡的处理不当,例如过期的银行卡没有及时注销或丢失后没有及时挂失补办,也会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被盗刷后能否向银行追责
依据盗刷情形的不同,责任承担主体也不同。首先,犯罪分子应对盗刷行为承担刑事责任和侵权民事责任,依据《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适用先刑后民的原则,即持卡人应等待刑事案件侦破后再向犯罪分子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返还款项,赔偿损失。
其次,银行卡被盗刷后如果公安机关无法抓获犯罪分子或者赃款已经被挥霍一空,无法追回,这个时候持卡人可以根据与发卡行之间的储蓄合同关系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根据商业银行法的规定,商业银行应保障存款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侵害,对储户负有信息安全保障义务,据此储户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银行承担违约责任。如果是因为持卡人自身的原因造成银行卡信息泄露而被盗刷,如丢失银行卡后不及时挂失,导致卡信息被他人破译复制;持卡人受诱骗泄露银行卡信息等,银行则不应承担赔偿责任,持卡人只能向犯罪分子索赔。
延伸阅读
使用银行卡过程中
应当注意的问题
平时使用中要注意银行卡安全问题,实际操作过程中,录入密码时注意周边环境,做好防护措施;网络环境下使用时,及时开通手机短信提醒服务,防止通过WIFI泄露信用卡信息资料,或被他人窃取、骗取,并通过互联网、通讯终端等使用;出国旅游使用信用卡时,需防患于未然,从复制信用卡犯罪多发地回来要及时去银行更换新卡,查看磁条信息,以防卡被复制盗刷。一旦发现有盗刷情形要及时挂失,及时报案,及时收集相关证据。
如果您使用的是信用卡,要注意不能恶意透支,否则可能构成犯罪。所谓恶意透支指的是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恶意透支的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应予追诉并承担刑事责任。
此外,不能随意使用捡来的信用卡、银行卡,否则可能被认定犯罪。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相关答复,拾得他人信用卡并在自动柜员机(ATM机)上使用的行为,属于刑法规定的“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构成犯罪的,以信用卡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