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套现,在常人眼中只不过是1万元、2万元的应急钱周转,社会危害似乎也不大,从个人角度而言,也仅仅是非常规的应对家庭资金的短缺。然而,在高额手续费诱惑下,更加隐秘且动辄百万元的套现规模、只做一笔的一次性买卖、银行数以千万元的坏账损失、高达70个点位的手续费,这一切都属于一个并不为大多数人知晓的违规业务—冲正套现。
手续费“暴利”
冲正套现涉嫌诈骗
公开资料中对冲正业务的解释为,银行业务中,冲正是对一笔正交易的反交易。在技术上,银联交易用的比较多,比如一笔取款,当超时收不到回应时或其他原因交易不正确,需要对原始取款发一个冲正交易,防止交易失败了,但又下了客户账单。
就是这样一个再简单不过的操作,被一些信用卡中介视为发财的法宝。在《证券日报》记者所了解到的非法套现手段中,也以冲正套现的手续费收得最高。一般的信用卡套现中介收取的手续费为0.5%-2%不等,而冲正套现的手续费竟高达70%以上,一位长期从事该项业务的中介人士表示,这个手续费甚至还可以更高,套现取出100万元,往往持卡人最后拿不到30万元。
最为原始的套现过程为,一人去银行谎称办理无卡存款业务,例如将50万元现金交给银行柜员,之后柜员将这笔现金存入该人信用卡中,此时该人立即通知拿着该信用卡等候在异地POS机旁边的同伙,同伙利用POS机将该笔钱刷走,与此同时,该人通知银行该笔业务取消,即冲正交易,并将50万元转存入另一个银行卡中。
由于POS刷卡套现反应到银行有个时间差,大概有一分钟的真空时间,银行柜员难以察觉业务有问题,所以只能照办持卡人的要求。因此,全套流程下来,
持卡人相当于从银行额外套现一倍的钱出来。
早在2009年,我国首例信用卡“冲正业务案”就在宁波侦破并结案,利用上述漏洞进行犯罪的人员被判决犯有诈骗罪。而在那之后,部分银行暂时停止了柜台冲正业务的办理。
信用卡套现中介告诉记者,近几年来套现手段愈发多样,冲正由于危险性比较大,很容易被查出来,因此做的较少,利用信用卡预授权进行套现做的更多,但是也不不乏有一些人铤而走险,毕竟一单的手续费就够几十单普通套现业务,尤其是如今预授权业务监管也趋于严格,冲正业务再次得到中介青睐。
“冲正套现就是赤裸裸的诈骗,银行也很快能够察觉,在客户拿到钱的一两天内,银联与银行甚至经侦就会找到客户,根本没有躲藏的时间,但是客户实际拿到仅仅是很少的一部分钱,又怎么可能还上这么大的窟窿,在立案后客户就只有坐牢的下场”,该中介说。
光大银行客服告诉记者,冲正业务是在跨行交易等业务中,因网络通讯等问题,没有在规定时间完成交易,使得交易延期完成的叫法,在实际刷卡过程中,会有此类现象发生,但是不必担心。
不过,即使银行方面认为冲正业务不存在风险,一条更加隐蔽的套现利益链仍在运转着。
该中介向记者透露,做冲正业务一般要求持卡人是“白户”,也就是没有不良记录的人,这样才不会引起怀疑,由于中介所承担的风险大,做一笔业务后所用的POS机就要停用,所以手续费特别多,一般选择做冲正业务套现的都是预谋好的。
据记者了解,目前一些银行如邮储银行的冲正业务授权需要支行行长进行确认,但是也不乏一部分柜员没有按照规章制度办理,这就给不法分子创造了违法的条件。
信用卡不良贷款率
远超信贷平均水平
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对于客户而言,从银行借出来的钱迟早是要还的,对于银行而言,钱收不回来就成为了坏账,不良率高企将使得贷款损失准备提高,从而进一步影响到银行的利润。如此简单的道理银行显然不会不懂,但长期以来跑马圈地的粗放式扩张使得银行难以迅速控制局面。
今年年初,央行一纸“79号文”,包括汇付天下、易宝支付、随行付、富友、卡友、海科融通、盛付通、捷付瑞通在内的8家第三方支付机构,将停止全国范围内接入新商户,而银联商务和广东嘉联则被要求自查。信用卡预授权交易中隐藏的套现空间,被视为此次爆发叫停事件的导火索。
此次监管部门对第三方支付机构的严格监管其实并不突然,不断恶化的信用卡坏账规模,才是让监管层下定决心整肃的原因。有知情人士透露,近些年来,由于各家银行不断的“上规模、冲数据”,导致信用卡不良贷款率猛增,如今看到的1.5%左右的不良贷款率已经远远超过了普通信贷不良贷款率(1%)的平均水平,尤其是一些产业链末端的小企业,一个老板手中往往有数张大额信用卡,资金周转不来就用其套现,在经济不景气时,企业破产,这些钱全部成为了坏账。
央行公布的《2013年支付体系运行总体情况》显示,2013年我国信用卡逾期半年未偿信贷总额251.92亿元,较上年末增加105.34亿元,增长71.86%,信用卡逾期半年未偿信贷总额占期末应偿信贷总额的1.37%,占比较上年末上升0.08个百分点,信用卡不良贷款率和损失额出现了近几年不曾出现过的整体上升。
光大银行信用卡中心总经理戴兵多次呼吁,重新调整呆账核销的政策,让银行轻装上阵;原招商银行行长马蔚华认为,信用卡业务具有金额小、笔数多、持卡人数量庞大且分布分散的特点,在经营上应遵循“大数法则”,采取集中征信、集中审批、集中账务处理、集中监控、集中核销的集约化运营模式。
自今年1月1日起,《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版开始实施,在新规中,大部分在2010年修正版中修改的如追索年限等条款没有改变,但增加了检察机关正式立案侦查一年以上仍无法收回的款项可被认定为呆账等内容,这些增项使得银行在处置不良上更加主动。不过,呆账逐一核销这一规定目前仍未改变,每核销一笔呆账,银行都要提供清偿证明、财产追偿证明等手续。对于银行业而言,批量核销的到来或许还需要假以时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