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于2012年7月30日通过证监会创业板发审委上市审核的昆山华恒焊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恒焊接”),正在等待通向资本市场的批准文件。此前的2011年3月11日,证监会创业板发审委曾否决了华恒焊接的首发申请。《经济参考报》记者深入调查发现,华恒焊接多个已注销子公司属于中外合资企业,因经营期限不足十年、是否生产性企业等问题存在被追缴已优惠税收的风险。
子公司易高机械经营未满十年
华恒焊接在招股书中称,子公司易高精密机械(昆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高机械”)为中外合资企业,2007年度、2008年度、2009年1-10月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半优惠政策,即2007年度、2008年度、2009年1-10月企业所得税税率分别为7.5%、9%、10%。也就是说,自2005年起,易高机械便享受了生产性外资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的优惠政策。
《经济参考报》记者查阅招股书发现,2005年4月5日,昆山市华恒焊接设备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华恒焊接前身,以下简称“华恒有限”)、德国莱斯机器人有限公司和MANFRED EMONS共同出资成立莱斯机器人(昆山)有限公司,华恒有限占57%股份。2009年10月21日,华恒有限将其全部股份以251万元价格转让给上海华恒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华恒焊接控股股东,以下简称“华恒管理”)。2010年8月25日,莱斯机器人(昆山)有限公司更名为易高精密机械(昆山)有限公司。2010年12月20日,易高机械董事会作出注销公司的决议,并成立清算小组。2011年9月28日,易高机械在昆山市工商局办理了注销登记。
华恒焊接在解释未将易高机械纳入发行人体系原因时称,2005年成立易高机械的目的是与德国莱斯机器人有限公司合作开发适用于中国工业现状的工业机器人系统,但由于各种原因其实际业务变成从德国莱斯机器人有限公司进口REIS机器人单元(手臂),然后由华恒有限进行工业机器人系统的集成。2008年5月,易高机械逐渐停止经营。2009年11月起,易高机械不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未发生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
从2005年4月注册到2009年11月停止经营,易高机械经营期限显然未满十年。此外,易高机械实际业务也从原计划的研发产品变为“进口代理”,其是否仍属于生产性外资企业值得商榷。业内人士指出,根据当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第一款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实际经营期不满十年的,应当补缴已免征、减征的企业所得税税款。”2008年2月27日,国家税务总局又专门下发通知指出,对于享受定期减免税优惠的外商投资企业在2008年后条件发生变化,导致其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条件的,应依据有关税法规定补缴其此前(包括在优惠过渡期内)已经享受的定期减免税税款。
子公司华恒机械存相同问题
无独有偶,华恒焊接的另一家已注销子公司——昆山华恒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恒机械”)也享受了外商投资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也存在类似的问题。招股书显示,2000年6月,华恒有限和米歇尔·保罗共出资8万美元,组建了中外合资企业昆山米歇尔华恒精密机械开发有限公司,华恒有限占68%股份。2009年10月21日,已股改的华恒焊接将其全部股权转让给华恒管理。2010年9月8日,华恒机械董事会做出注销公司的决议并成立清算小组。2011年9月28日,华恒机械在昆山市工商局办理了注销登记。招股书辩称,华恒机械设立于2000年6月,至2010年6月经营期限已满十年。
但《经济参考报》记者在查阅华恒焊接2011年首次冲击资本市场时公开的招股书(以下简称“旧版招股书”)时发现的一个细节,则印证了记者的怀疑。旧版招股书在介绍华恒机械经营情况时称,2009年10月15日,华恒焊接与华恒机械签署《固定资产买卖合同》,购买华恒机械除奔驰汽车EN642外的生产经营所需的办公设备(电脑、打印机等)、生产设备(立式加工中心、数控车床等)。转让后,华恒机械已不具备正常经营的能力。2009年10月,华恒焊接将其华恒机械股权全部转让给华恒管理后,华恒机械已停止具体生产经营活动,2010年度营业收入为0万元,净利润为-66.71万元。
耐人寻味的是,这部分内容在新招股书中已不见踪迹。从2000年6月组建到2009年10月实际停止经营,华恒机械实际经营期限只有9年多。
此外,华恒焊接董事长徐绪炯的另外一家已吊销但尚未注销的子公司也存在同样问题。招股书称,注册于1992年12月的“南昌普利苏迪—华恒电气工业有限公司”是一家中外合资企业,1998年10月在南昌市国家税务局涉外分局办理了税务注销手续,并停止具体经营活动,一直处于无经营、无资产、无人员状态。2002年9月20日,该公司未参加年检,被南昌市工商局吊销营业执照。
华恒焊接信息披露或存瑕疵
江苏汇金税务师事务所一位不愿具名的注册税务师指出,对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限不满十年的情况,税务部门在人情、关系等影响下往往采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做法,无人追击便不了了之。北京德恒(南京)律师事务所朱德堂律师认为,华恒焊接信息披露存在一定瑕疵,应在招股书中对已注销子公司的实际经营期限、生产情况、税收优惠税额等具体信息进行详尽披露,并解释税收追缴的风险以及对发行人上市有无实质性影响等。
针对易高机械、华恒机械等子公司是否存在被追缴税风险等问题,4月16日,《经济参考报》记者向华恒焊接公开邮箱发去采访提纲,但截至记者发稿时未有任何回复。针对华恒焊接存在的问题,本报将继续予以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