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取消免费“午餐”的进程加快,继建行、交行、中信银行等陆续对短信通知服务收费后,近日,招商银行对信用卡单笔小额消费取消短信提醒服务,转而由官方微信播报来告知消费者,此举引发公众质疑损害了消费者利益。 近日,供职于北京一家大型电信公司的数据分析师小葛向中新网财经频道反映,最近招商银行对信用卡消费短信提醒作了金额上的限制,以前单笔消费能收到免费的短信提醒,现在只有消费达到300元以上才能收到短信。她表示不太理解这个规定。 也有网友对于取消短信后刷卡的安全性表示担忧,“昨天我的朋友才在境外被盗刷1900多美元,今天我的招行卡就来告诉我以后300元以下的小钱就不管了,”网友“fairymee”表示,“取消境内300元以下消费短信提醒,如果有人利用这条规定乱刷本人卡而本人不知道,招商银行打算怎么处理?” 对此,招商银行信用卡中心网络服务室专员“向日葵小班-_Dorian”在微博上回复称,“本次短信调整是将原有触发金额由100元调整为300元,这样的调整是由后端根据持卡人用卡情况、银行的风控工作等多方面分析后进行的调整。除常规的交易短信外,我们也有24小时的交易监控提醒,在侦测到异常交易后,也会有另外的处理方式。”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研究专员谭雅玲在接受中新网财经频道采访时表示,银行也有经营成本与利润压力,加之银行服务价格新规出台后中间业务收入变窄,所以对单笔300元以下不再短信提醒也是可以理解的。“每刷300元,POSS机有损耗,后线人员要跟踪梳理,上市公司考虑到利润和成本的问题对信用卡不超过300元的消费不发送短信,这个作为银行来说思路是正常的。”谭雅玲认为,在这个问题上,政府可以对银行的服务收费进行监管,银行也需要自行监督,但只要收费是在规定范围内,公众就需要有理性的态度。 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会长刘俊海则对中新网财经频道提出了不同的看法。他认为,信用卡持有人消费活动之后银行及时发送手机短信,告知消费者消费活动的明细,这不仅是消费者的权利,也是商家的义务,不仅是道德义务和伦理义务,更是法律义务和法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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