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是高危人群,特别是不能自理、半自理的老人,住在养老机构容易发生意外,一旦发生该由谁赔付成为管理难题。记者从哈尔滨市民政局获悉,该市本月将正式推行养老机构意外伤害险,届时将缓解这一管理难题。哈尔滨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处副处长郑志宏介绍,养老机构老人意外伤害险是和中国人寿哈尔滨分公司合作推出的,将依照统一投保、分别负担的原则,每人每年保费120元,费用由政府、养老机构、老年人均摊。老人每年自付参保费40元,最高可获5万元赔偿。
“在养老机构,不能自理、半自理的老人容易出意外,赔偿金动辄数千元甚至几万元,让老人看病成负担,也让养老机构负担沉重,养老机构意外伤害保险在降低养老机构运营风险的同时,也能为老人们提供更好的养老服务。”郑志宏说,通常情况下,保险公司为了阻止一些承保风险,在承保年龄上设置限制。据悉,此次哈尔滨养老机构意外伤害保险则不设年龄限制,只要入住养老院均可参加保险;在保障范围上,除了有意外伤害险,还包括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和意外住院补助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