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担任行长的职务便利,为2家房地产公司在获取贷款、延缓催收贷款方面提供帮助,北京农商行平谷支行原行长韩立峰收受两家公司法定代表人钱款1300余万元,被检方以涉嫌受贿罪提起公诉。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18日开庭审理了此案。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指控,韩立锋于2011年至2012年间,在担任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谷支行行长期间,先后分别接受2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姜某、贾某的请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2家公司获取贷款、延缓催收贷款等方面提供了帮助,先后2次共计收受姜某给予的1000万元,5次共计收受贾某给予的款物318万余元。2013年9月,韩立峰被查获归案。
公诉机关认为,韩立锋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18日恰逢韩立峰43岁生日,在庭审中,韩立峰当庭承认指控属实,表示认罪。至于受贿的欠款,韩立锋以母亲的名义存了起来。“当时我母亲说千万不要干违法的事,但我还是因为贪念收了赃款”。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